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0 | 评论:3
最近几天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一名女子疯狂网购,
使用购物平台的退货政策
冒用废旧“狸猫换太子”,
涉案金额2万多元。
平台报警,部分用户利用会员机制牟利
近日,某网购平台员工到盐城市建湖县城派出所报警称,某用户孙谋利用会员退款机制购买商品,然后在7天无理由退款期间将购买的商品换成无用商品,再进行退款。
接警后,建湖警方组织专门警力迅速展开调查。经过研判,民警发现这个孙某在建湖某小区。办案民警对她家进行了搜查,在她家发现了30多件物品,价值2万多元。
发现漏洞,多次进行非法操作
据孙介绍,她在网上购物时,发现某平台会员有一项贴心服务,不满意可以快速退款。会员申请退款后,快递员上门取货。快递员确认收货后,退款会直接退回买家付款账户。此时这些退货商品还没有被商家及时验货。某平台的退货机制让她想坏了。
首先,孙花了2000多元买了一个名牌包。用了两天,他申请退款,寄回了家里一个没用的旧包。当快递员收到货物后,果然,退款立即退回到原付款账户。
尝到甜头后的半年内,孙某先后32次在该平台购买衣服、皮包、鞋子等商品,并进行上述操作,总金额22466元。
目前,孙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违法所得已全部退还商家,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律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盗窃、诈骗、抢夺、抢劫、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网上购物已经变得非常普遍。
回报不理想也是常识。
但是自作聪明的“狸猫换太子”
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卖家也要提防恶意买家。
避免被骗。
来源:中国青年报、法治日报、江苏新闻综合整理。
本文标签: 操作失误导致诈骗罪后退款可以不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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