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3 | 评论:3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一方不积极处理,比如交警部门定损不到位,这类事件就不会结案,另一方很长一段时间都拿不到保险赔偿。对方不处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认定书出不来了怎么办?
用户咨询:对方拖着不去交警大队处理怎么办?
河北杜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解答:
不涉及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发生后,一方未按约定到指定的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或保险理赔服务点办理保险理赔手续的,另一方可以:
1.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保险理赔服务点事故处理民警申请事故认定。
2.事故民警核实事故情况,出具交通事故认定简易程序,向非约定方送达《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督促其在三日内到现场处理。
3.经催促后,当事人仍不积极配合处理的,可凭交通事故认定书和事故处理通知书向对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4.收到索赔的车辆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限额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内,按照规定予以赔偿。
王律师分析:
详细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向交通管理部门举报。除了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可以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外,大部分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要依靠公安交管部门。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应尽快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是重伤或昏迷,路过的路人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一名交警到现场处理,而适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至少需要两名交警处理。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需要其他部门帮助的,比如医疗救护部门。交警赶到现场后,首先要处理好现场,尽快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同时,对于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也需要进行现场勘查。
3.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交通管理部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综合收集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各方的事故责任。
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给予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者拘留。
5.损害赔偿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请求,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
6.受害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在法定调解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人不愿意处理。法院根据具体事实,认定交通事故,确定责任方,然后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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