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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案例一:某党员领导干部拿5万元公款给上级领导B送礼,B收钱的时间、地点、金额、动机等一些细节与A的账目有较大出入,不能认定。之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了存疑不起诉。纪检监察机关该拿A怎么办?案例二:



法院判有罪但不进行刑事处罚(检察机关对党员干部存疑不起诉,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处理?)

案例一:某党员领导干部拿5万元公款给上级领导B送礼,B收钱的时间、地点、金额、动机等一些细节与A的账目有较大出入,不能认定。之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了存疑不起诉。纪检监察机关该拿A怎么办?

案例二:某农村党员C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拘留、逮捕的强制措施,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证明丙违背妇女意愿与其发生性关系。检察机关将该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该拿C怎么办?

答:鉴于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免予刑事处罚判决后,各地纪检机关的党纪处分差别较大,影响了党纪的严肃性。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中,将对此进行规范和统一。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不起诉决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应当送达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如果未被起诉的人在押,应立即释放。:“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依法免除刑事处罚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纪检机关在适用该款时,应当注意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即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

为正确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检察机关不起诉逐一介绍:

1.相对不起诉(又称轻微犯罪不起诉)是指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检察机关不起诉,是指相对不起诉。

有两种情况适用相对不起诉:

一种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处罚的;

另一种是犯罪情节轻微,免除刑罚的,不管是哪一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检察机关都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纪检机关应当注意:

第一,相对不起诉是基于轻微犯罪,而不是重大轻微犯罪;

第二,处分只需要考虑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生效时间,不考虑处分的发生时间。只要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生效时间发生在2016年1月1日或者2018年10月1日之后,无论犯罪行为发生在何时,都将无条件适用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轻微犯罪”不能等同于“轻微违纪”。违纪情节的判断需要结合违纪的构成要件独立作出。例如,相对不起诉的情况下,可能存在几种较轻的犯罪行为(如贪污3万元、受贿3万元),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合并规则,反映出被监察对象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可以认定为违纪“情节严重”。

第四,相对不起诉的党员,不担任党内职务的,不能撤销党内职务,也不能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降职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也就是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于定罪后的相对不起诉和免予处分。

第五,注意党纪政事的平衡。《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相对不起诉情况下的行政处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可以根据具体违纪事实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纪律处分要用一把尺子量到底,不能太轻也不能太重),行政处分的级别要与党纪处分的级别相平衡(如果党纪是撤销党内职务,行政处分也应该是开除政务或者降低岗位级别)。

第六,相对不起诉案件,纪检监察机关是否可以不经过立案审查程序,直接进入纪律审判程序?这个问题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规则》中没有明确规定。有的省委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可以简化这个问题的处理。如果有的规定是直接移送审理,有的规定是在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并提取本人简历后移送审理。

二、绝对不起诉(又称法定不起诉)是指不起诉的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如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或者虽构成犯罪,但诉讼时效已过、赦免免除处罚、刑法告知后才处理犯罪、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等)。

在绝对不起诉的场合,纪律处分要注意三点:

第一,不起诉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不代表不起诉人(犯罪嫌疑人)没有违纪事实。不起诉人是否有违纪事实,需要结合党规、党纪、违纪要素独立判断。比如不被追诉人滥用职权,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达到滥用职权罪的追诉标准,所以不构成滥用职权罪。但不起诉人滥用职权,可能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和违纪罪。

第二,如果不起诉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追诉时效已过或刑罚已赦免免除,虽然检察机关已作出不起诉决定,但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注意,纪律处分没有时效,“纪严于法”内在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独立判断。如果不起诉人受贿20万元,虽然过了追诉时效,纪检监察机关仍然可以作出开除党籍、政务处分。

三是刑法告知后才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告知后撤回的犯罪,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的。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党员,即使已经死亡,根据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党员行为构成严重违纪,应当开除党籍的,仍应当立案审查;如果该党员犯了根据刑法规定必须告知后才能处理的罪行,即使被害人不告知或者撤回告知(如虐待近亲属),由于该党员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纪检监察机关仍应立案审查。

三、存疑不起诉,主要是指证据不足而决定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检察机关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决定不起诉。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六条,证据不足通常有以下四种表现形式:

一是定罪证据存疑,无法查证;

第二,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证明;

第三,定罪所依据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

第四,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有其他可能性。

存疑不起诉的适用有三点需要注意:

第一,存疑的情况下,不起诉就是暂时中止刑事诉讼。侦查机关(部门)在追诉期限内发现新的证据,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追诉决定。案例2中的C就是这种情况。如果公安机关在短时间内发现新的证据,可以继续对c某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存疑不起诉的情况下可能存在违纪行为。比如,行为人在套取公款后是否将公款用于公务支出以及用于公务的数额不明确,难以认定其非法占用公款的故意,因此不能认定其行为构成贪污罪。但行为人套取公款的行为违反了财务会计规定,可以单独评价为违纪行为,将根据其违纪的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怀疑是指在证据上有怀疑,而不是在规章制度的适用上有怀疑。如果在规章制度应用中有疑问,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请示。

第四,存疑不起诉决定不属于刑事责任追究的形式。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根据《监察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初核和备案手续。案例1中的a应当追究纪律责任,只有立案后才能进行。

法院判有罪但不进行刑事处罚(检察机关对党员干部存疑不起诉,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处理?)

4.附条件不起诉又称暂缓起诉,是指检察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性格、情况、犯罪的性质和情节、犯罪的原因以及犯罪后的悔罪表现等,对犯罪嫌疑人实施轻微犯罪的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犯罪嫌疑人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相关义务的,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在中国,未成年人是指18岁以下的人,他们既不能加入中国共产党,也不能成为公务员。因此,附条件不起诉作出后,可以不考虑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给予纪律处分(政纪)。

相关法规和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立案侦查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特赦令免除处罚的。

(四)对依照刑法应当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不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免除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庭审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形的,可以要求其说明收集证据的合法性。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侦查期间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应当同时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其违法所得需要没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51]

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市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

第十一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由受处分党员选举或组织任命的党员撤销党内职务。对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要明确决定是解除全部职务还是解除一个或多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他的职务,就必须撤销他所担任的最高职务。决定撤销两个以上职务的,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依次撤销。对在党外组织中担任职务的,建议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应当撤销党内职务,而本人未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中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依照前款规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两年内不得担任相当于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或者推荐到党外组织任职。

第三十一条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不起诉,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免除刑事处罚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只处以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死亡后被发现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开除党籍的,应当开除党籍;对应当给予以下处分(包括留党察看)的,作出违反党纪的书面结论,并作出相应处理。

本文标签: 不予起诉算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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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梦笑痴人

    梦笑痴人

    2022-03-14 04:46:08    回复

    情节、犯罪的原因以及犯罪后的悔罪表现等,对犯罪嫌疑人实施轻微犯罪的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犯罪嫌疑人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相关义务的,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在中国,未成年人是指18岁以下的人,他们既不能加入中国共产党,也不能成为公务员。因此,附条件不起诉作出后,可

  • 熊仔吃掉月亮

    熊仔吃掉月亮

    2022-03-14 07:45:20    回复

    件,侦查期间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应当同时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其违法所得需要没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51]中国共产党(中国

  • 撒野男人

    撒野男人

    2022-03-14 11:25:14    回复

    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51]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市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第十一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由受处分党员选举或组织任命的党员撤销党内职务。对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要明确决定是解除全部职务还是解除一个或多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他的职务,就必须

  • 头牌浪人

    头牌浪人

    2022-03-14 02:41:02    回复

    任职务的,建议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应当撤销党内职务,而本人未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中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依照前

  • 寿婷先彩

    寿婷先彩

    2022-03-14 01:42:43    回复

    好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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