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0 | 评论:1
在个人住房贷款违约诉讼中,银行基于合同的约定条款和借款人违约的事实,诉请法院解除合同,或者在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后,诉请借款人偿还剩余贷款本息,是行使民法典赋予的“约定解除权”,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在具体案件中,法院可以在综合考虑借款人违约原因、还款意愿、生活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对相对弱势的个人借款人的生存权益给予特殊保护,进而不支持银行提前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本文通过两起个人住房贷款合同提前解除的案例,分析了法院的判决意见和实践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并对银行防范和化解相关风险提出了建议。
◆案例回顾◆
案例一:2014年9月,甲银行与借款人李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4万元。贷款发放后,借款人自2018年6月至今已逾期27期,截至2020年4月,贷款已连续逾期2期。甲银行于2020年4月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李偿还剩余借款28万余元,支付逾期利息及罚息。诉讼期间,李按约定返还逾期本息并支付罚息。2020年7月,法院判决驳回A银行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例二:2014年11月,B银行与田某、徐某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给予田某个人住房贷款53万元。徐向B银行出具了共同还款确认函,承诺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贷款发放后,借款人自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已逾期27次,连续逾期6次。此外,涉案财物因田某其他纠纷已于2018年被法院查封,田某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乙银行于2020年1月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田、徐提前偿还剩余借款40余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罚息等。诉讼期间,徐陆续清偿了逾期贷款本息(包括罚息和复利)。2020年3月,法院判决驳回B银行的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
上述案例中,银行与客户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人连续或累计违约达到一定次数时,银行可以采取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或单方解除合同等救济措施,法院不支持银行诉讼请求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九人纪要指导意见
2019年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号)第四十七条规定:“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满足时,守约方以此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守约方违约的程度是否显著轻微,是否影响守约方合同目的的实现,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确定是否应当解除合同。违约方违约程度明显轻微,不影响守约方合同目的的实现,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守约方解除合同的请求;否则将依法予以支持”。这一规定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合同解除案件时,对“违约方违约的程度”和“是否影响守约方合同目的的实现”进行实质审查,并给予倾向性指导,为法官不支持银行的合同解除诉讼请求提供了依据。如案例一,法院认为“在合同履行期间,被告虽有数期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但逾期后仍积极偿还本息,亦为原告所接受。原、被告双方均以实际行动继续履行借款合同,截至庭审结束,被告不欠本金或利息。被告的行为虽构成违约,但违约行为明显轻微,不存在原告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后果。借款合同可以继续履行。故原告要求解除合同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二)公平原则和利益平衡考虑
公平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民法》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个别法院以银行解除合同不符合公平原则为由,不支持银行的诉求。如案例二,法院认为:“田借款的目的是购买家庭第一套房屋,该房屋供其前妻徐及其子女居住。银行要求宣告贷款提前到期并行使抵押权,不仅涉及徐某的财产权,还涉及徐某对涉案房屋的物权期待权、徐某及其子女的居住权以及房屋附带的学校权。银行因借款人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已全部得到赔偿,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未受损。从箱子里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措施提醒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关系对方重大利益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条款进行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尽提示或者说明义务,导致对方未注意或者未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实践中,部分法院认为,个人借款合同的解除条件属于银行事先拟定的与借款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格式条款。如果银行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借款人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三)特殊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
前述案件的起诉时间为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新冠肺炎的疫情严重影响了经济和社会发展。大量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和个体户收入明显下降,个人贷款逾期。在此期间,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相关部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应对疫情的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如《中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等,均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灵活调整住房按揭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迟还款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妥善审理与新冠肺炎疫情有关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法发〔2020〕17号)第十条特别规定:“对金融机构违反金融支持政策的贷款提前到期、单方解除合同等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虽然在实践中,大量借款人的违约行为发生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之前,不涉及前述监管政策,但部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仍将疫情因素考虑在内,倾向于维护借贷关系的稳定。
◆案例灵感◆
为了最大限度保证贷款安全,银行在《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中约定了部分违约情形和解除条款。但在具体案例中,借款人的违约原因、违约情况、还款意愿、家庭情况都是不一样的。不区分具体情况就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或解除合同,不仅不利于纠纷解决,也不符合“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在前述案件中,法院不支持银行行使协议解除权。虽然有一定的政策考虑和新冠肺炎疫情的特定背景,但其体现的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这一点在民法典中体现得更为充分。
商业银行也应该践行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更要注意行使权利的合理性和适当性。在处理个人住房贷款违约纠纷时,应根据个案情况实施差异化处置策略,争取最佳社会效果。
(一)违约情节轻微,符合继续履行条件的,积极寻求协商解决
借款人多次或连续逾期,但积极配合催收,有继续还款的意愿和能力,且不涉及其他债务纠纷的,可以主动与借款人协商确定偿还未偿本息的方式和时间,明确第二次违约的救济措施,并及时对协商内容申请司法确认。这种方式不仅给了借款人一定的缓释期限,一旦借款人再次违约,还可以根据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无需经过审判程序,加快催收处置进程。
在调解方式的选择上,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优先选择“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放在前面,不断完善司法确认制度,保障调解组织,为调解对接机制的顺利运行创造了有利条件。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的意见》(法发〔2019〕27号),对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受案范围、工作流程、司法确认制度等做了进一步规定。银行可以主动向法院了解当地诉讼调解对接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主动与借款人沟通选择这种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模式。如果不具备诉前调解的条件,也可以尝试在法院的主持下与借款人协商达成调解,由法院出具调解书。
(二)违约情况严重、贷款担保存在重大风险的,应在充分收集证据的基础上果断采取诉讼措施,并加强与法院的沟通
借款人连续或累计逾期、多次催收后拒不还款或故意逃避催收,或借款人发生其他严重影响贷款安全的债权债务纠纷(如抵押房产被查封、借款人被列入失信名单或限制高消费等)。),应当在全面收集证据的基础上采取果断的诉讼措施。
收集的证据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借款人逾期情节严重,主观恶意明显,已严重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二是银行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多次向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义务人催收款项,但借款人仍未还款;三是借款人抵押财产因其他债务纠纷或刑事案件被查封,贷款安全存在重大风险。
鉴于此类案件中法官空的自由裁量权较大,我们在金融债权保护、个人财产权、居住权等法益的平衡上更加谨慎,更加注重个案审判结果的社会示范效应。因此,应结合相关事实证据,继续与法院沟通协调,从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安全、打击恶意逃废债务等角度,争取法院的理解和支持。
本文标签: 借款没到期可以提前起诉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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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碧蓝幻想
2022-03-14 12:51:03 回复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无需经过审判程序,加快催收处置进程。在调解方式的选择上,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优先选择“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多
抠脚杠把子
2022-03-14 05:35:40 回复
护自身权益的同时,更要注意行使权利的合理性和适当性。在处理个人住房贷款违约纠纷时,应根据个案情况实施差异化处置策略,争取最佳社会效果。 (一)违约情节轻微,符合继续履行条件的,积极寻求协商解决借款人多次或连
你压着我腿毛了
2022-03-14 13:16:34 回复
合同内容。(三)特殊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前述案件的起诉时间为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新冠肺炎的疫情严重影响了经济和社会发展。大量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和个体户收入明显下降,
热吻小玫瑰
2022-03-14 09:18:17 回复
然有一定的政策考虑和新冠肺炎疫情的特定背景,但其体现的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这一点在民法典中体现得更为充分。商业银行也应该践行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更要注意行使权利的合理性和适当性。在处理个人住房贷款违约纠纷时,应根据个案情况实施差异化处置策略,争取
小熊迷路
2022-03-14 11:31:45 回复
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实践中,部分法院认为,个人借款合同的解除条件属于银行事先拟定的与借款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格式条款。如果银行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借款人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三)特殊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前述案件的起诉时间为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新冠肺炎的疫情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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