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2 | 评论:3
律师函
(2021)渝xx函382号
至xx公司:
重庆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从事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受委托人xx先生的委托,我所委托xx律师就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一事,向贵公司写如下函件:
一、委托人陈述的基本事实
(1)委托人于2018年3月29日入职贵公司,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期限3年。2021年3月30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劳动期限3年(2021年3月29日至2024年3月28日)。2021年12月24日,你公司向委托人发出辞退通知书,单方通知自2021年12月24日起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
(II)客户任职期间的平均月薪如下:
1.2018年4月至2018年12月平均月工资为7617.06元;
2.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平均月工资为10147.00元;
3.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平均月工资为19380.65元;
4.2020年12月至2021年11月平均月工资为18695.60元。
经查询客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及公积金缴纳情况,自2021年1月起,贵公司每月社保缴费基数为7300元,公积金缴费基数为7300元。
(三)自客户加入贵公司以来,贵公司未安排客户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
(四)双方签订的《保密、竞业限制及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约定,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后,委托人应遵守竞业限制协议,你公司按委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赔偿金。
以上事实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二。法律分析和律师意见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上述事实和证据,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的行为至少违反了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
(1)在没有委托人过错的情况下,你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你公司应当向委托人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为18695.60 * 8 = 149564.80元。
(二)贵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及司法实践,你公司应当按照委托人的实际工资收入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你公司未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贵公司应按照2020年委托人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即贵公司以19380.65元为基数,按月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你公司未安排委托人享受带薪年休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
委托人自2013年5月参加工作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委托人应依法享受每年5天的带薪年休假。如果你的公司没有安排年休假休息,你应该按照客户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即你的公司应该支付客户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工资。
(5)你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百零九条的规定。
双方协商后签订《保密、竞业限制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该协议合法有效。你公司应根据合同全面履行义务,不能单方面免除义务。
为妥善解决上述纠纷,避免诉讼,请及时履行以下义务:
1.及时结清客户剩余应付未付工资;
2。在收到本函后10日内,委托人应全额支付未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期间的经济补偿金和工资(共计186,381.15元);
3。按照委托人实际工资收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4。自2021年12月起,每月向委托人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5,608.50元,直至2023年12月。
如果贵司不愿意接受上述建议,可能导致双方分歧加深,恳请委托方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仔细考虑我们律师的建议。
三。特殊说明
律师函进行法律分析所依据的事实是委托人提供的,不排除与客观事实不符的可能。如果贵公司对本律师函所涉及的事实有异议,或者有其他解决问题的合理建议,请联系我们的律师。
本律师函不应被解释为委托人放弃任何权利或增加任何义务。
特此通知!
重庆xx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
2021年12月30日
本文标签: 向律师咨询要收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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