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5 | 评论:2
资料来源:报纸
曹诚名下公司的注册信息
“我被老板袭击了!”在杭工作的曹诚(化名)告诉本报,2010年,当他年后从湖南老家返回工作时,在长沙汽车西站被盗。9年后,他意外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在2012年被人冒用注册了公司,公司已经被撤销。两年来,他多次到长沙,但一直无法注销注册信息。
“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我通过诉讼解决此案。我提起诉讼后,被法院以‘超过有效诉讼期限’为由驳回。最近让我自费进行笔迹鉴定。”曹诚说,他认为自己是受害者,拒绝自费做笔记,事件陷入僵局。
对此,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科科长熊伟近日回应该文称,由于曹诚无法证明自己对该公司的成立并不知情,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但由于5年的有效诉讼期,该事件一直未得到解决。“但是今年7月份,长沙出台了一个新的关于撤销盗用身份证注册公司的文件,按照流程操作就可以撤销。但是否鉴定笔记,还要看调查。”
12月9日,曹诚告诉该报,他已与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并发送了相关材料。“希望这次能顺利解决问题。”
银行信息显示,一个名叫李云珠的人用曹诚身份证开户并转账。
男子称自己身份证被盗后“被老板偷了”
“当时对长沙不熟,没有马上处理。回到杭州后,我立即到派出所挂失,补办了新的身份证。”曹诚说,丢失身份证后他以为可以高枕无忧了,但2019年5月,他在杭市民中心办事时,被告知身份证异常。“工作人员说,我2012年在长沙注册了一家名为长沙向鼎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向鼎公司’)的公司,公司处于撤销状态。一听说长沙,我就想到了我当年被盗的身份证。”
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注册于2012年9月4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曹诚是法定代表人,持有60%的股份。目前公司处于“撤销而未注销”的状态。该公司还因未按要求两次报送年报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19年6月,曹诚到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雨花区市场监管总局”)了解情况。根据从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得的信息,向鼎公司注册时使用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确实是2010年被曹诚盗用的身份证。“新旧身份证的发证机关不一样。被盗身份证是拱墅分局,新身份证是西湖分局。新旧身份证的照片、地址、有效期都不一样。”
曹诚说他对这家公司一无所知已经很多年了,突然他的老板让他很担心。“不知道会有什么影响。如果影响到社保和养老保险怎么办?”
于是,曹诚向雨花区市场监管总局监督管理科提出撤销其名下公司的设立登记,但被告知因无法证明自己对该公司的设立不知情,只能通过起诉雨花区市场监管总局的法律途径解决。
曹诚还前往向鼎银行渤海银行长沙分行查询开户信息。他说,经过查询,是当年一个叫李云珠的人“替他”开的个人账户,然后通过这个账户把注册资金转到了向鼎公司。“银行个人账户申请书上留下的地址还是我被盗身份证上的地址。银行员工说当年开户不需要我去柜台或者委托书,只要有身份证就行。”曹诚说。
收集相关资料后,曹诚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6月28日,收到法院受理通知书,交纳案件受理费。然而,在等待开庭期间,当年7月20日,他收到了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行政诉讼回复,称该案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应当撤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不动产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提起诉讼的案件,以及其他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曹诚名下的公司成立于2012年,早已超过诉讼期限。
“法院也要求我撤诉,但撤诉解决不了问题,我就向信访部门反映情况。”2019年8月10日,曹诚收到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访处理意见书。其中,曹诚在查看银行对账单和验资报告后,了解到向鼎公司的设立登记情况。如认为向鼎公司的设立登记不符合法律规定,请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这份意见书让曹诚不解:“起初,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让我起诉解决。起诉后他们说超过起诉期限了,让我撤诉。我去了信访部门,回复说要起诉。”曹诚表示,他带着申诉意见再次联系了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得到了可以接受的答复。当年8月21日,他收到了法院听证会的传票。
该案的审判于当年10月9日举行。开庭当天,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超过诉讼有效期限”为由要求撤诉。次日,长沙铁路运输法院作出行政裁定,称曹诚的诉讼已超过法定最长期限,无正当理由驳回曹诚的诉讼。为了解决身份证被盗的注册公司,曹诚三个月内多次从杭城前往长沙,最后又回到原点,至今未解。
曹诚说,今年9月,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人联系他,让他再次去长沙申请注销公司设立登记。“我问需要什么材料,对方说鉴定可能要做笔记。鉴定费用至少3000元,而且要花钱,担心又是一趟白跑。”曹诚认为,身份证被盗后,他第一时间挂失补办,但仍被注册公司盗用,自己也是受害者。他拒绝自费做笔记鉴定,事件陷入僵局。
法院驳回起诉,理由是超过法定最长起诉期限。
雨花区市场监管局:新规能解决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12月8日,本报致电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监督管理科科长熊伟表示,早在2019年,曹诚就曾要求撤销其名下公司的注册信息,但因证据不足,且诉讼有效期限已过,一直未得到解决。
据熊伟介绍,2019年,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曹诚的信息后,也前往该银行进行了调查。曹诚名下公司的银行账户确实是一个叫李云珠的人用曹诚身份证开的,但无法证明“是曹诚指使李云珠开户,还是曹诚丢失了身份证”。“虽然他补办了新的身份证,但是不确定他的旧身份证是丢失了还是被挪作他用了,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但是已经超出了有效诉讼期限。
熊伟说,2021年7月,长沙出台了《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撤销公司登记的暂行办法》,为曹诚的困境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文件公布后,我们联络了很多曾遗失身份证的注册公司申请人,包括曹诚。我主动联系他,让他来长沙重新办理注销登记信息。电话里我说可能会要求纸条鉴定,其中鉴定费需要申请人支付。他听到这个就更激动了,不想来了。”熊伟表示,根据文件要求,证据不足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笔迹鉴定资料,费用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申请人支付。
纸媒记者通过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查阅上述文件,其中第四条规定“被冒用者向登记机关报告其身份被冒用进行公司登记备案的,应当到场或者以其他有效方式核实其身份。”文件《反映虚假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指出:“虚假使用者还可以提供有助于认定虚假登记基本事实的文件和材料,如遗失身份证件报警回执、遗失身份证件公告、银行遗失身份证件记录、专业机构出具的票据鉴定等。”
熊伟表示,根据新文件,曹诚重新申请,按照文件流程调查处理,其名下公司的注册信息经核实后可以撤销。“是否需要笔迹鉴定,要看验证情况。如果事实属实,申请人可能没有必要再次进行笔记鉴定。”
12月9日,曹诚告诉该报,他已与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并发送了相关材料。“熊总说我以前去过很多次,不用再跑了。把材料送过来帮我处理。希望这次能顺利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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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4 09:33: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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