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5 | 评论:2
最近收到一个关于某企业介绍的合作合同的纠纷案件,主要是因商业合同履行中违约导致双方产生分歧,诉至法院。本文暂且不论证实质性违约,旨在通过对证据材料的审查发现,本合同约定的争议管辖表述为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这份协议是否得到法律认可呢?
见网上,最高人民法院已引用《关于合同双方约定发生纠纷时,如何以诉讼方式向当地人民法院确定管辖的批复》(1994年11月27日(1994)法民字第307号)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答复。如回复所述,合同双方约定,如有争议,各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可视为选择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情况下有效。当事人已分别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难以优先立案时间的,由两地人民法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但是上面的回复已经作废。废止文件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的决定(第十三批)》(法释〔2019〕11号)第77号;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双方约定发生纠纷,起诉当地人民法院如何确定管辖的批复;日期和文件编号:1994年11月27日。法[1994]307号;撤销的理由是民事诉讼法有规定。
那么,我们如何确定协议中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权的效力呢?既然我们遵守法律,我们就要遵循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适用
一、现行《民事诉讼法》协议管辖的解读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了协议管辖的范围,即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地人民法院管辖。通过书面协议实际上与争议有关,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该条款赋予了合同当事人在协议中选择和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在协议中对管辖法院有一定的自主权。
所谓协议管辖,也称合意管辖或协议管辖,是指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通过协商一致方式解决争议的管辖法院。
约定管辖是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一项程序性权利,也是现代各国民事诉讼立法中普遍规定的一项管辖制度。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愿的尊重,是诉讼民主的体现。根据该条规定,协议管辖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从案件类型上看,必须是因合同或其他物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因其他民事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不适用协议管辖的规定。如身份争议的管辖协议,应属无效。
(二)在审判层面,协议管辖仅适用于一审民事案件。
(三)当事人根据约定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地的人民法院。实际上与争议有关。也就是说,现行民事诉讼法扩大了协议管辖法院的范围,由原来的五个备选法院扩大到包括五个备选法院和其他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场所在内的人民法院。
(四)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等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5)选择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条款或者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协议。
从上述法律解释可知,当事人选择与合同无实际联系地的人民法院,协议无效。但约定“起诉地”是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只要合同纠纷或其他物权纠纷书面约定不违反级别和专属管辖,就应该有效。
但在实践中,由于合同双方都有可能成为“起诉方”,这一协议使得双方的当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是否违反选择管辖协议不明确或者协议不符合选择的唯一性,即协议项下的法院的管辖地必须是确定的、单一的。从而使协议的管辖权无效?
二、《民诉法解释》第三十条的解读《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以协议为准;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管辖。管辖协议约定与争议实际相关的两个以上地方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该条可以看出,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修改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该条的修改是结合当前社会形势,充分尊重双方真实意愿的结果。在实践中,由于当事人会受到法律知识的限制,有可能双方为了自己的方便,以书面形式约定法院管辖权对自己有利。很难要求当事人约定的管辖权是明确、具体和独特的。
理解这篇文章要注意两点。第一,即使当事人约定的管辖法院不够明确,只要能够根据管辖协议约定的区域确定具体管辖法院,就应当有效处理管辖协议。二是在管辖协议中约定,与争议实际相关的两个以上地方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项中,明确了合同、共同海损、继承等案件的法定管辖。给了诉讼当事人两个或更多的法庭来选择。这意味着协议管辖权的“唯一性”不应要求过高。
因此,只要当事人同意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的管辖法院,可以是一地,也可以是数地。一旦双方发生纠纷,可以根据约定选择其中一家法院起诉。双方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者同一法律事实在不同法院起诉的,先受理案件的法院有管辖权。
三、协议“起诉方所在地”管辖有效且符合法律规定综合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结合本案,可以确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有效,符合现行法律规定。这也是为了扩大当事人达成管辖协议的自由,避免管辖协议大规模无效,减少法院之间因协议不明确而“推管辖权”或“抢管辖权”的发生。
但为了避免合同中的歧义,建议合同起草清晰,尽量使用规范的法律概念,避免不必要的诉讼。
本文标签: 在原告所在地起诉被告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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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恋她成瘾
2022-03-14 02:09:57 回复
《关于适用 一、现行《民事诉讼法》协议管辖的解读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了协议管辖的范围,即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
社会你爷爷
2022-03-14 04:28:30 回复
践中,由于合同双方都有可能成为“起诉方”,这一协议使得双方的当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是否违反选择管辖协议不明确或者协议不符合选择的唯一性,即协议项下的法院的管辖地必须是确定的、单一的。从而使协议的管辖权无效? 二、《民诉法解释》第三十条的解读《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
上氼
2022-03-14 11:19:10 回复
认可呢? 见网上,最高人民法院已引用《关于合同双方约定发生纠纷时,如何以诉讼方式向当地人民法院确定管辖的批复》(1994年11月27日(1994)法民字第307号)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答复。如回复所述,合同双方约定,如有争议,各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
正义公子
2022-03-14 10:21:24 回复
回复已经作废。废止文件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的决定(第十三批)》(法释〔2019〕11号)第77号;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双方约定发生纠纷,起诉当地人民法院如何确定管辖的批复;日期和文件编号:1994年11月27日。法[1994]30
纸船
2022-03-14 10:51:30 回复
最近收到一个关于某企业介绍的合作合同的纠纷案件,主要是因商业合同履行中违约导致双方产生分歧,诉至法院。本文暂且不论证实质性违约,旨在通过对证据材料的审查发现,本合同约定的争议管辖表述为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这份协议是否得到法律认可呢? 见网上,最高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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