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8 | 评论:2
资料来源:报纸
租客在床下发现画像后,以精神恐惧为由拒绝支付租金,还向房东索赔损失。
房东刘先生最终将租客王某夫妇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拖欠的房租、滞纳金和物业费,而租客王某夫妇则认为房东将亲人的照片放在床底下是错误的在先,解除合同无需支付租金。
9月17日,纸媒记者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虹口法院)获悉,经过该院法官的调解引导,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上海虹口法院介绍,2017年4月,经中介介绍,刘先生将虹口的一套房子租给了王先生夫妇。租赁合同写明租金为每月4300元,按季支付,先付后住,并约定了逾期罚款金额等细节。房子租出去一年后,王和他的妻子说他们要续约两年。虽然没有签订书面续租合同,但出于对老租客的信任,刘先生同意续租。
从2019年底开始,双方就租金支付问题闹得不欢而散。每季度刘先生电话、信息催租,王多次以公司经营不善、疫情、无收入等理由拖延支付。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今年。在多次催租但遭到拒绝后,刘先生和王先生的关系逐渐变得僵硬。今年3月,王某夫妇在未告知刘先生的情况下搬出该房屋,并拒不支付拖欠的房租。事后,刘先生对房屋进行了检查,发现有多处污损。
多次索要租金未果,多套房屋“受伤”。让刘先生没想到的是,王夫妇提出的“精神赔偿”。原来,王先生夫妇在租住房屋的床下发现了刘先生母亲的遗像。他们认为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死者共同生活了数年,在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恐惧和伤害,因此刘先生应当赔偿。
双方各持己见,认为自己是受害方。据王夫妇自述,自从住进租住的房子后,身体每况愈下,接连生了几次大病。一转念,王怀疑自己是在租房子。一番寻找后,他在床底下找到了刘先生母亲的遗像,当即勃然大怒,认为这张照片把房子变成了“问题房”,导致他们身体不好。刘先生的错误犯了这样的忌讳。他为什么要付房租?
在刘先生眼里,这张照片只是因为年纪大了,不记得床底下放了什么杂物。他租出去的时候没有仔细检查。王氏夫妇租住三年,之前也没提出过什么不妥。现在以此为由拒交房租要求赔偿,太牵强了,他们接受不了。
经过法官释法,王意识到自己以照片为由拖欠房租的行为不妥,并声明自己只是想“出气”,并非真的想制造矛盾。刘先生也根据自己对老租客的了解,减免了租金金额。最后成功解约,双方握手言和,即将激化。
本报高级记者通讯员赖俞越
本文标签: 拖欠房租起诉人一定是本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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