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5 | 评论:2
我能用借据拿回我的钱吗?一男子因故死亡后,其亲属拿着欠条到法院,要求死者父母偿还借款近10万元。法院会支持吗?今天,记者了解到,这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经过一审、二审,均被法院驳回,理由是不能认定借款真实、合法、实际交付。
亲戚拿借条找死者父母还款
家住广东省五华县的顾某波与顾某秋家有亲戚关系。顾某秋是顾某乃、顾某珍之子,2019年11月去世。2020年5月,顾某波将某秋父母告上广东五华法院,要求对方偿还借款96850元。
古某波称,2016年11月,古某秋因资金周转向其借款10万元,并向其出具“借条”,上面写着:本人(古某秋)向古某秋借款十万元,借款人署名“古某秋”。顾某波称,自己借的现金4万元和向同学顾某华借的6万元,共计10万元,并于当日以现金形式支付给顾某秋,但顾某秋仅在2017年7月还款3150元,之后未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庭审中,顾某乃夫妇对欠条中“顾某秋”的签名提出异议,申请笔迹鉴定。
经鉴定,借条上“借款人”处“顾某秋”的签名笔迹与汇款手续费收款凭证原件、顾某乃夫妇提交的借条等两份鉴定样本的比对笔迹并非同一人所写。
庭审中,证人顾某华首先证实,其与顾某波在借钱当晚,在惠州站点将钱拿给顾某波,但顾某波夫妇询问证人时,顾某华称“在东莞虎门某酒店给顾某波”。此外,古某华称借钱时坐在车后座,而古某波称古某华没有上车。
借条可能是伪造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古某波请求古某波夫妇承担还款责任的前提是,古某波有证据证明涉案借款10万元是真实、合法的借款,且已全部交付给古某波夫妇的儿子古某秋。现顾某乃夫妇辩称,涉案借款未交付,借条中“顾某秋”的签名不予认可。
虽然博古提供了借据,但其仍有责任证明涉案的10万元借款已经实际支付。首先,古某波主张的涉案借款的6万元资金来源于证人古某华的借款,但证人作证时关于借款交付的陈述并不完全一致,且古某华陈述借款时坐在车后座,但古某波陈述当时古某华并未上车,故古某波主张借款全部以现金交付,存疑,法院无法认定。再者,经鉴定,古某波提交的借条中“古某秋”的字迹与古某乃夫妇提交的银行汇款手续费收缴凭证原件及借条中“古某秋”的字迹不一致。
虽然顾某波认为不能保证银行单据中的签名是顾某秋本人的签名,但银行作为第三方,一般是要求客户办理业务的,第二份样本中也有该签名为证。博古提交的债权凭证即涉案借条可能是伪造的,博古提交的证据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
故顾某波不能证明涉案借款真实合法且已全部交付,故其诉讼请求及证据不足,一审法院依法予以驳回。近日,梅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文/广州日报新华城记者:章程,通讯员:许
图/广州日报新华城记者:陈幼子
广州日报新华城市编辑:赵小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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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驱魔少年
2022-03-14 06:54:56 回复
付给古某波夫妇的儿子古某秋。现顾某乃夫妇辩称,涉案借款未交付,借条中“顾某秋”的签名不予认可。虽然博古提供了借据,但其仍有责任证明涉案的10万元借款已经实际支付。首先,古某波主张的涉案借款的6万元资金来源于证人古某华的借款,但证人作证时关于借款交付的陈述
万里风
2022-03-14 02:56:48 回复
我能用借据拿回我的钱吗?一男子因故死亡后,其亲属拿着欠条到法院,要求死者父母偿还借款近10万元。法院会支持吗?今天,记者了解到,这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经过一审、二审,均被法院驳回,理由是不能认定借款真实、合法、实际交付。亲戚拿借条
我们床上聊
2022-03-14 03:40:54 回复
”处“顾某秋”的签名笔迹与汇款手续费收款凭证原件、顾某乃夫妇提交的借条等两份鉴定样本的比对笔迹并非同一人所写。庭审中,证人顾某华首先证实,其与顾某波在借钱当晚,在惠州站点将钱拿给顾某波,但顾某波夫妇询问证人时,顾某华称“在东莞虎门某酒店给顾某波”。此外,古某华称借钱时坐在车后
凉凉春风
2022-03-14 11:13:32 回复
证明涉案借款10万元是真实、合法的借款,且已全部交付给古某波夫妇的儿子古某秋。现顾某乃夫妇辩称,涉案借款未交付,借条中“顾某秋”的签名不予认可。虽然博古提供了借据,但其仍有责任证明涉案的10万元借款已经实际支付。首先,古某波主张的涉案借款的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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