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98 | 评论:3
微信
作为很多人喜欢的社交工具。
它的朋友圈功能
它也成为了人们分享生活的地方。
一个重要的平台
平时生活怎么了?
或者遇到一些很棒的人。
忍不住在朋友圈抱怨。
甚至“口吐清香”
但也要注意,互联网并不违法。
这不是。
有人在朋友圈骂人。
被诉至法院。
近日,法院宣判
近日,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案件,一名深圳市民因在朋友圈爆粗口被判公开道歉并赔偿18800元两年。
这是怎么回事?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在朋友圈骂人两年。
一名男子在深圳被起诉。
据介绍,李某的子女和孙某的子女是同班同学,李某和孙某认识多年,通过父母相互信任。
一天,李的妻子和想到了创业的主意。他们一拍即合,决定共同出资成立一家管理公司。之后,公司遇到经营风险,李的家庭面临重大经济损失,李与孙的关系也出现破裂。
为泄愤,自2019年1月起,李某在其微信朋友圈以文字或图片的形式,发布大量针对孙的侮辱性言论。发布朋友圈时,李的好友数约为1200人。
资料图。来源:IC photo
孙谋(以下简称“原告”)认为,李某(以下简称“被告”)长期在朋友圈对自己进行人身攻击,甚至用侮辱性语言丑化自己,有损其名誉和人格尊严,对其生活和工作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故诉至福田法院。
法院:书面道歉
赔偿18800元
最近几天
针对此事,法院宣判
福田法院认为-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名誉、能力和信用的社会评价。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以上述方式损害了他人的名誉,且足以降低他人的社会评价,则属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自2019年1月起,被告在其数十条朋友圈用一系列低俗语言对原告进行侮辱,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损害,足以降低对原告道德的社会评价。法院确认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资料图。来源:IC photo
根据法律规定,侵害人格权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请求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庭审中,被告已删除朋友圈的文字和图片。
至于原告要求被告赔礼道歉,法院认定于法有据,被告应当书面赔礼道歉,即在微信朋友圈向原告作出道歉声明。
同时,考虑到被告在侵权中使用的文字不堪入目,且侵权时间跨度长达两年,被告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必然会对原告造成持续的精神痛苦,法院酌情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关于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本次诉讼公证费800元、律师费1500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上述费用是原告为本次诉讼所发生的合理的、必要的支出,有相应票据支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福田法院裁定
▼
1.被告应向原告书面道歉(道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并在被告微信朋友圈向原告发布道歉声明,发布时间不得少于30日);被告在本判决指定期限内不履行指定行为的,法院将在深圳发行的报刊上刊登本判决的主要内容,产生的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被告应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公证费、律师费共计18800元。
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该案已经生效。
经网友观看。
表示非常幸福。
▼
实际上
因在朋友圈说脏话被起诉
这种事以前发生过。
一个
在男人朋友圈骂人
向朋友圈道歉10天
据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消息,2019年6月,因业务发展需要,张某将公司的洗车、精洗、美容业务承包给李某后,双方在合作中产生矛盾,愤怒的李某在朋友圈发布了这样一条动态侮辱张某。
马赛克部分,侮辱性。
考虑到张某、李的行为有损其名誉和人格尊严,遂起诉其,要求其删除已发布的名誉侵权信息,并在朋友圈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随后,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判决,小李在未屏蔽任何人的情况下公开发布微信朋友圈向小张赔礼道歉,道歉内容至少保存十天。
2
在男子朋友圈说脏话被罚1000元。
据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认定,刘某与皮某为微信好友。2019年1月28日晚,皮某在微信朋友圈发表声明,称刘“破坏别人家庭的就该夹起尾巴做人!”“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最后说起话来像* *一样,带着刘的照片。
当日,刘某委托律师向皮某发送律师函,要求皮某删除所有针对刘某的不当言论,并在微信平台公开发布道歉消息。皮在收到律师函后,于1月28日删除了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内容,但双方未能就道歉和赔偿损失达成一致。于是,刘诉至合川法院。
随后,法院判决皮某立即删除1月30日在微信朋友圈发表的针对刘某的不当言论,并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赔偿刘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道歉声明。
资料图。来源:IC photo
如今的朋友圈“多重角色”
除了作为一个社交平台
还是人们发泄个人情绪的出气筒?
然后朋友圈的评论
到什么程度?
什么构成侵犯名誉权?
这些行动
侵犯名誉权
大先生,给你科普一下。
我们仔细看看这些吧~
所谓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和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1)以言语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名誉,如不当的口头评价,贬低、损害对方人格,但不涉及“事实”的真实性;
(二)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
(三)故意泄露、传播他人受法律保护的私生活信息的。
因此,即使在朋友圈发布虚假信息,即使指桑骂槐,如果能对应当事人,导致当事人社会评价降低,仍构成侵犯名誉权。受害人有权诉至法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大家注意了。
在微信上发布一个瞬间
这些“预防措施”
01
这些内容一定不能发。
1.谣言
在了解真实情况之前,一定不要盲目传播或转发谣言。
对于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随意转发,更不要故意“捏造、改编”,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故意传播或散布谣言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2.虐待
现在的微信朋友圈就像是我们的“日记”,记录着我们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越来越多的人会在微信朋友圈分享开心的事,抱怨不开心的事.....但如果在微信朋友圈骂人,就会给自己惹麻烦。严重时甚至构成违法行为。
02
这些内容是谨慎发送的。
发朋友圈已经成为很多人生活的一部分。
但是你知道吗?
一旦使用了一些信息。
后果不堪设想。
什么东西不容易晒?
发朋友圈需要注意什么?
来源:法制日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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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山高水長
2022-03-14 04:37:58 回复
律师向皮某发送律师函,要求皮某删除所有针对刘某的不当言论,并在微信平台公开发布道歉消息。皮在收到律师函后,于1月28日删除了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内容,但双方未能就道歉和赔偿损失达成一致。于是,刘诉至合川法院。随后,法院判决皮某立即删除1月30日在微信朋友圈发
锦鹿
2022-03-14 01:18:12 回复
会评价。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以上述方式损害了他人的名誉,且足以降低他人的社会评价,则属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应当承担
撲克臉
2022-03-14 02:47:13 回复
着刘的照片。当日,刘某委托律师向皮某发送律师函,要求皮某删除所有针对刘某的不当言论,并在微信平台公开发布道歉消息。皮在收到律师函后,于1月28日删除了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内容,但双方未能就道歉和赔偿损失达成一致。于是,刘诉至合川法院。随后,法院判决皮某立即
放肆拥抱
2022-03-14 05:05:26 回复
马赛克部分,侮辱性。考虑到张某、李的行为有损其名誉和人格尊严,遂起诉其,要求其删除已发布的名誉侵权信息,并在朋友圈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随后,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判决,小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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