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交通事故 >> 正文
简介: 许多私家车主认为,绑定一个“点滴”,在上下班的路上乘顺风乘客解决油钱,你可以不浪费时间赚点小钱,一石二鸟真好但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吗?最近,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这样的情况! 案例

许多私家车主认为,

绑定一个“点滴”,

在上下班的路上

乘顺风乘客解决油钱,

你可以不浪费时间赚点小钱,

一石二鸟真好

但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理赔吗?

最近,

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这样的情况!


跑滴滴发生交通事故滴滴公司有补偿吗(私家车跑滴滴出事故!保险公司是否需要理赔?法院判了!)

案例历史

2018年9月4日下午5点23分,与滴滴出行绑定的凌某收到起点平江驾校、平江县四宝堂的出行单。下午5时24分许,凌某驾驶的汽车与欧阳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欧阳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欧阳某将凌某及保险公司诉至平江县人民法院索赔78万元。保险公司认为,事发时凌某从事“滴滴”网约车运输服务,故公司无需承担凌某商业险的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凌某使用其私家车在网上驾驶汽车,汽车使用性质已从个人使用实质上变更为商业运营,导致汽车危险程度明显增加,而凌某未告知保险公司,变更了车险险种,保险公司无需在商业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凌必须承担强制保险以外的49万元赔偿责任。


跑滴滴发生交通事故滴滴公司有补偿吗(私家车跑滴滴出事故!保险公司是否需要理赔?法院判了!)

跑滴滴发生交通事故滴滴公司有补偿吗(私家车跑滴滴出事故!保险公司是否需要理赔?法院判了!)

从私家车从事滴滴的那一刻起,车的“家用”性质就悄然转变为“营运”性质,但往往没有按照营运车辆的标准购买保险。这样的私家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和车主都可能面临被保险公司拒赔的风险,相应的损失很难得到保障。因此,私家车车主如果是兼职网约车车主,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变更险种,缴纳运营车辆相关的保费。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扣除自保险责任发生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已收取的保险费,然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辆商业综合保险第二十五条规定“因下列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三)被保险的机动车辆转让、改装、安装或者改变使用性质等。,且被保险人和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被保险机动车因转让、改装、安装或改变使用性质而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

来源:湖南高院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特别说明:版权归原作者和原出处所有。分享的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参考,不代表本观点。

本文标签: 滴滴车出来事故滴滴公司要赔偿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铁杆米兰的红黑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网友点评

  • 抚剑听風

    抚剑听風

    2022-03-14 09:55:47    回复

    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扣除自保险责任发生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已收取的保险费,然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辆商业综合保险第二十五条规定“因

  • 人间忽晚山河已秋

    人间忽晚山河已秋

    2022-03-14 04:00:58    回复

    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扣除自保险责任发生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已收取的保险费,然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 万里寻鹤

    万里寻鹤

    2022-03-14 07:21:52    回复

    某从事“滴滴”网约车运输服务,故公司无需承担凌某商业险的赔偿责任。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凌某使用其私家车在网上驾驶汽车,汽车使用性质已从个人使用实质上变更为商业运营,导致汽车危险程度明显增加,而凌某未告知保险公司,变更了车险险种,保

  • 帅到你羞愧

    帅到你羞愧

    2022-03-14 02:43:39    回复

    赔偿责任。 从私家车从事滴滴的那一刻起,车的“家用”性质就悄然转变为“营运”性质,但往往没有按照营运车辆的标准购买保险。这样的私家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和车主都可能面临被保险公司拒赔的风险,相应的损失很难得到保障。因此,私家车车主如果是兼职网约车车主,应及

  • 没品位的憨批

    没品位的憨批

    2022-03-14 05:51:52    回复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扣除自保险责任发生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已收取的保险费,然后退还投保人

  • 尹苑莲毓

    尹苑莲毓

    2022-03-14 00:32:36    回复

    简直难以置信

  • 田菁娴晨

    田菁娴晨

    2022-03-14 00:32:36    回复

    真过意不去

  • 别厚容洁

    别厚容洁

    2022-03-14 00:32:36    回复

    简直难以置信

本文已有3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

红际法律

法律信息科普法律知识
网站分类
最近发表
推荐文章
  •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2019(房屋装修合同样本怎么写?房屋装修的具体流程?)
  • 合同专用章有编号吗(注意!漯河老俩口被骗)
  • 合同专用章需要备案吗(2022年办理刻章备案都需要什么材料?)
  • 合同专用章样式(最高法院民二庭:关于四个公章实务问题的解答)
  • 合同专用章图片(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章,各印章的功能及注意事项)
  •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财务章、公章、合同章、发票章,有关印章的最全风险汇总)
  • 合同专用章尺寸大小(行政管理:企业印章管理暂行细则(中小企业适用))
  • 合同专用章电子章制作(「放心签」合同电子签章怎么弄)
  • 房屋装修合同简单范本(房屋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2021(房屋装修合同(简单)模板)
  • 湘ICP备2021010099号
    切换白天模式 切换夜间模式 白天返回顶部 夜间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