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9 | 评论:1
说起车险的种类,相信很多老司机或多或少都能说出很多种类的险种,比如车辆损失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等。,相应的,他们也知道自己的功能或者保险责任,比如车辆损失险是给自己的车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是给对方的。
但是,有些车主对车险有一些误解。有的车主会说,车损险就是自己车的损失,不管在哪里遇到,保险公司都会赔。
相信从事保险客服的人更有感触。车主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报车险,说自己的车撞到石头了,只有自己的车撞了,没有其他损失项目。但客服查询车辆时,只投保了交强险,没有车损险商业险,车主却斩钉截铁地说:“不是有交强险吗?交强险就行了!”
可见这位车主对交强险有一定的误解。首先,交强险是赔偿对方的保险。也就是说,如果你的车撞了别的车,或者人,自行车,电动车等。,执法部门已经认定了自己的责任,对方也需要自己赔偿,你只能用交强险,但前提是你的车损坏了,不能用交强险赔偿。
这里还有两个特例。
1.通过交强险对人身伤害不承担责任。
2、相互碰撞和自我补偿
首先,如果事故非当事人责任,当事人的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对因事故造成对方伤亡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当事人对事故负有责任的,无论责任大小,当事人的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的赔偿限额内(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承担赔偿责任。
比如两辆车刮蹭,没有其他损失。执法部门判定一方全责,无责方需要给全责方100元赔偿。如果涉及到全责方的人身伤害,非责方还需要向全责方支付人身伤害赔偿金1000元。
其次,所谓“互撞自赔”,是指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在2000元赔偿限额内,属于强制保险责任的财产损失。对于不涉及车外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的保险公司直接查勘定损。但交警必须确定双方都有责任或者双方必须根据《紧急现场快速处理条例》约定“碰撞自赔”的处理方式。“互撞自赔”机制是保险业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程序,服务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提高被保险人满意度的重要举措。
但是相互碰撞和自我补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多车相撞:两辆或多辆车相撞;
2.有强制保险:事故各方都有强制保险(尚未到期);
3.仅车辆损失:事故仅造成各方车辆损失,无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
4.不超过2000元:各方车损不超过2000元。
5.人人有责:交警决定或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
6.各方同意:事故各方同意采取“碰撞自赔”。
可见,只有在互撞自赔的理赔过程中,交强险才能自赔,其他情况下,交强险只适用于赔付对方的损失。
本文标签: 交强险只要有责任就全部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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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祁山道人
2022-03-14 08:34:39 回复
对事故负有责任的,无论责任大小,当事人的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的赔偿限额内(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两辆车刮蹭,没有其他损失。执法部门判定一方全责,无责方需要给全责方100元赔偿。如果涉
月下温酒
2022-03-14 06:56:02 回复
说,车损险就是自己车的损失,不管在哪里遇到,保险公司都会赔。相信从事保险客服的人更有感触。车主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报车险,说自己的车撞到石头了,只有自己的车撞了,没有其他损失项目。但客服查询车辆时,只投保了交强险,没有车损险商业险,车主却斩钉截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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