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12 | 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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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强制保险是我国第一个由法律实施的强制保险制度。保费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由统一规定。但不同车型的强制保险价格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椅数量。那么,两辆车同时负责赔偿两个强制保险,两个强制保险是否可以等额赔偿呢?
网友咨询:两车是否同时承担两个强制保险的赔偿责任?
江苏淮海郑达律师事务所崔胜春律师解答:
两个强制保险没有等额赔偿。两辆车分属两个不同的个人,两家保险公司按照责任分工负责赔偿。
两车同时负责,不能赔偿两个强制保险,只能互赔强制保险。
交强险可以在交强险承保的额度内互相赔偿。如果金额超过交强险承保的金额,保险公司会按照责任书上的比例进行赔偿。如果责任是50%,自己的保险公司承担50%,对方的保险公司承担剩下的50%。商业保险会涉及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强制三责险只要有责任(次要责任、分担责任、主要责任、全部责任),赔偿金额是一样的,因为强制三责险只有责任,没有责任。强制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对于强制三责险中双方应承担的部分,由您和对方按责任比例承担损失。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因自身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的强制责任保险。
崔胜春律师分析:
发生涉及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首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员伤亡),拨打122交警电话,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勘查现场,并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赔付或垫付抢救费用。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核实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给付保险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承担赔偿责任:
1.交通事故中因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款规定的保险车辆自有人员,被保险人;
3.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4.间接损失,比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降低。
交强险的免责事由是“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的损失”、“相关的仲裁和诉讼费用”以及事故造成的部分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得多。而且无论被保险车辆在事故中是否有责任,强制保险都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规定的强制保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投保交强险,也就是说只要车主买了车,每年都需要为其投保。同时,保险公司也不能拒绝承保、延迟承保、随意解除合同。
崔胜春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江苏淮海郑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和律师18年,法学理论深厚,办案经验丰富!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本文标签: 交强险只要有责任就全部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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