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5 | 评论:2
基本案情:2019年9月,于某驾驶的小轿车在济南市历城区某省道与赵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历城区大队认定,于某无责任,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余某与赵某签订了事故处理协议,协议中写明“余某收到事故处理补偿款2000元,双方无异议,今后不负责理赔”。于的车辆投保了机动车商业险,后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赔偿。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了一辆车的损失,余将索赔权转让给了保险公司。之后,保险公司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将赵起诉至法院。
庭审:某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前,于与赵某达成调解。于收到赵赔偿款2000元后,表示双方“对以后的和解无责任”,应视为于明确放弃向赵主张其他赔偿的权利。综上,保险公司要求赵某赔偿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故判决驳回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在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除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的赔偿金额。第六十一条规定,发生保险事故后,在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根据上述规定,余某与赵某达成和解,放弃向赵某主张其他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将不负责相应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在余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进行了理赔,保险公司可以另案主张向余返还理赔款的权利。
部分被保险人缺乏相关法律意识,误以为在交通事故中达成和解,从肇事者处获得车损赔偿后,仍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全部理赔。保险人代表被保险人要求赔偿的权利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双重保障,确保被保险人的损失能够得到全额赔偿,但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偿而获得超额收益。事故发生后,如果已经达成赔偿协议,肇事者免除其他责任,就失去了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保险公司在不知道和解协议的情况下进行的理赔属于不当得利,投保人应当返还。
本文标签: 自己私了保险公司会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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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惡靈騎士
2022-03-14 06:01:40 回复
偿金额。第六十一条规定,发生保险事故后,在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根据上述规定,余某与赵某达成和解,放弃向赵某主张其他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将不负责相应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在余不知
薄雾山林
2022-03-14 07:57:18 回复
0元后,表示双方“对以后的和解无责任”,应视为于明确放弃向赵主张其他赔偿的权利。综上,保险公司要求赵某赔偿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故判决驳回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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