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10 | 评论:3
开车门之前
注意前后左右的情况。
这个简单的规则经常被人们忽视。
曹某明开着小车载着6岁的孩子曹某航。途经某路段,曹某航打开车门与一辆两轮电动车相撞,造成正在驾驶电动车的郑某志、郑某娜倒地住院,电动车受损。
事故发生后,郑某志住院治疗花了2.8万余元。经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曹某明负事故全责,曹某明的车辆保险公司赔付医疗费8000元。
郑某志在向曹某明及保险公司索赔时,因无法就金额达成一致,遂将曹某明及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对其受伤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乘客开门致他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该车在道路上停车开门时,应当保证没有妨碍其他路人,否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且该车驾驶员负有在开门时提醒乘客注意防止发生意外的义务。
本案中,曹某明应对郑某志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赔偿责任。由于肇事车辆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商业责任险,郑某志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的限额内先行赔付,在法律上是正当的,应由保险公司全额承担。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声明
机动车的日益普及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出行。但如果不注意安全意识,疏于提醒车上人员,就有可能给自己或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
虽然事故是六岁小孩意外造成的,但由于他是未满八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但监护人购买了交强险和第三者商业责任险,保险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法院据此判决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08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法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应当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机动车商业保险仍不足或者未投保的,由侵权人赔偿。
来源:浙江浦发
本文标签: 儿子车祸父母有义务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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