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7 | 评论:1
今年,杭州上城法院收到了一个特殊的案例。一位老大爷不慎摔倒,迫使不负责任的车主赔偿高达12万元的医疗损害赔偿金。
很多人听说这个案子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大叔,太狠了,太难为别人了,感觉有点碰瓷。
到底是怎么回事?先来回顾一下案情。
[案例回放]2017年3月6日,年近七旬的田在某酒店外的人行道上和朋友聊天。恰逢年近六旬的徐阿姨骑着自行车经过那里。突然,在田准备转身离开时,撞上了徐阿姨自行车的后轮,随后田失去平衡摔倒在地,受了伤。
据悉,事发后其他人表示,当他们听到声音折返时,已经倒在地上,并没有看到事发经过。
事发后,杭州交警部门确认,这是一起事故。当天,就把田送到了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左胫骨下端、腓骨上端骨折,医疗费用共计12万元左右。
田认为徐阿姨严重侵害其权益,故起诉至上城法院,要求徐阿姨赔偿损失约12万元。
对此,徐阿姨认为自己在事故中没有过错,费用与自己无关,不应由自己承担。她请求法院驳回田的诉讼请求。
最后法院宣布:徐阿姨应予赔偿,田各项损失共计两万元。这笔赔款约占田总损失的17%。
[案例分析] 本案中,交警已将交通事故认定为“事故”。那就意味着事故的发生纯属偶然,没有人需要为此负责。那么,为什么法院最终宣布田胜诉呢?
首先,双方认可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双方也签字了。所以“事故”的认定就生效了。
但根据交通法,当事人不承担事故责任。
但基于公平原则,双方仍需分担赔偿责任。因此,基于公平原则,徐阿姨最终赔偿田2万元。
[案例相关法律] 实际上,我国《交通法》对“无责任车主要赔偿”的问题作出了如下规定:1.
交通事故属于意外事故,当事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基于公平原则,当事人还是要分担赔偿责任的。2.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但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车主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也不用赔偿任何碰瓷费用)
记住,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当车主被认定为不负责任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也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如果有人强行要求赔偿,那就告诉他,如果打官司,注定没有结果,你会陪他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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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撞人无责就不用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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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小熊历险记
2022-03-14 08:17:06 回复
备转身离开时,撞上了徐阿姨自行车的后轮,随后田失去平衡摔倒在地,受了伤。据悉,事发后其他人表示,当他们听到声音折返时,已经倒在地上,并没有看到事发经过。事发后,杭州交警部门确认,这
人帅鸡巴大
2022-03-14 02:41:19 回复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当车主被认定为不负责任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也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如果有人强行要求赔偿,那就告诉他,如果打官司,注定没有结果,你会陪他到最后!这就是小律师分享的全部内容。如果你对我的文章满意,请关注并收藏!更多交通问题,
追星踏月
2022-03-14 02:59:38 回复
,这是一起事故。当天,就把田送到了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左胫骨下端、腓骨上端骨折,医疗费用共计12万元左右。田认为徐阿姨严重侵害其权益,故起诉至上城法院,要求徐阿姨赔偿损失约12万元。对此,徐阿姨认为自己在事故中没有过错,费用与自己无关,不应由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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