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6 | 评论:2
“我起诉错了人。我没有想到,法官没有直接驳回我的诉讼。还联系了当地的司法所帮我找到了真正的雇主,一次性解决了纠纷,让我当场拿到了钱。真是意想不到!”调解结束后,原告姜握着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近日,高州法院新潟法庭延伸司法服务,与谢集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合作,成功调解劳动者受害人责任纠纷,不仅快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为当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被告人冯承包了高州市泗水镇、谢集镇等地的农村集中供水管道安装工程。原告姜某自2021年7月起受雇于被告从事管道安装工作,工资按日结算。9月9日,原告转移到他人承包的工地。9月12日,原告在运输水管过程中,不慎被水管碾压。受伤后住院3天,医疗费用共计4283.1元。原告向涉案工地工头、被告主张上述费用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医疗费、护理费共计7100余元。
接案后,为及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执法法官迅速推进诉讼文书送达、庭审等工作。经法院调查,原告不是在被告承包的工地上受伤的,也不是被告雇佣的工人。因此,被告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本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但考虑到年关将至,如果原告的诉讼被驳回,原告将不得不另案起诉主张权利,很有可能在年前得不到赔偿。同时,执法法官认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正在大力推进,如果起诉多个承包商,工程进度会受到一定影响。为此,执法法官决定将该纠纷引入当地司法便民服务中心、联合司法所等社会治理平台,尽快解决纠纷。
通过加强与谢集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被告冯的沟通,法官找到了原告受伤场地的实际承包人。但因王某军不是本案诉讼参与人,起初不同意参加调解。为打破僵局,执法法官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向其说明案件的实际情况,希望原告提出合理的赔偿金额,同时联合谢集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加强与王某军的沟通,向其说明虽然他不是本案被告,但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一旦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原告最终会起诉并要求其赔偿损失。如果其同意在这种情况下处理,既能节省时间,又能减轻诉讼负担,而且不会影响其项目进度。经过审判长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本案各方当事人同意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坐在一起协商原告姜的伤情。
调解当天,承办法官召集原、被告和王默君一起到谢集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协商具体赔偿方案。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对这类案件的赔偿标准进行了说明,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各方的实际情况,希望各方都能做出适当让步,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经审判长和司法工作人员反复沟通劝说,原告与被告冯、达成调解协议,通过冯当场向原告支付赔偿金4000元,案件在三方握手言和中圆满结案。当地群众对法官主动为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给予了高度评价。
今年以来,高州法院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聚焦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痛点,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今年,该院为群众办实事612件,接待群众咨询72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4000余份。通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解决诉前纠纷3470件,司法确认案件643件,了结诉讼标的2500余万元。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杨建雄
[通讯员]朱
【作者】杨建雄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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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起诉错人了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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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追风人
2022-03-14 08:53:44 回复
痛点,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今年,该院为群众办实事612件,接待群众咨询72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4000余份。通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解决诉前纠纷3470件,司法确认案件643件,了结诉讼标的2500余万元。【南方日报、
少小离家老大回
2022-03-14 01:24:24 回复
节省时间,又能减轻诉讼负担,而且不会影响其项目进度。经过审判长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本案各方当事人同意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坐在一起协商原告姜的伤情。调解当天,承办法官召集原、被告和王默君一起到谢集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协商具体赔偿方案。在调解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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