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5 | 评论:2
2020年10月10日15时54分,被告人熊某某驾驶一辆鄂**重型货车陆阿龙鹿城街道办事处鲁迅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孙华路路口左转时,原告人廖某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驾驶高某某沿孙华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鲁迅大道路口左转时, 且两车未能避让碰撞,导致廖某某、高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原告廖某某受伤后,先后两次在宜都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计55天。原告高某某受伤后在宜都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50天。事故发生后,宜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熊某某、廖某某负事故同等责任,但高某某未熊某某驾驶的鄂**重型货车由被告人寿娄底公司投保了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事故对原告廖某某、高某某及其家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律师办案过程保险公司只支付强制保险限额内的医疗费用。因伤情严重,原告廖某某需要截肢。他的两个女儿从武汉赶回来照顾父母。受伤的女儿从网上得知我们是专门处理交通事故的律师团队,委托团队律师帮助父母争取合法权益。接受委托后,本队律师对案件进行了分析,在获取肇事司机的车辆保险信息时,发现是一家外国保险公司。团队开会讨论对方可能提出的抗辩理由,准备应对措施。联系鉴定机构,委托鉴定机构对两名伤者的伤残等级、误工费、护理和营养期进行鉴定。经鉴定机构鉴定,廖某某伤情构成一个七级、两个十级,高某某伤情构成两个九级;联系假肢鉴定中心为原告廖某某鉴定安装假肢;庭审时,被告的保险公司辩称,1。扣除医保用药;2.不承担鉴定费用;3.被告人熊某某驾驶的事故车辆经检验鉴定,安全技术性能不合格。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我们的律师针对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一一举证,最终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成功让当事人获得赔偿。
法院判决经法院审理,原告廖某某损失医疗费87849.6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500元、营养费2700元、护理费21723.64元、误工费18862.08元、残疾赔偿金281255.4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辅助器具费263730元、鉴定费4080元。扣除责任后,被告保险公司赔付原告廖某某392558.54元,被告熊某某赔付原告廖某某16876.57元。共计409435.11元。
原告高某某损失医疗费68457.57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500元、营养费2700元、护理费12930.60元、误工费15718.40元、残疾赔偿金155668.1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鉴定费2280元、后续治疗费17000元等。,共计285254.71元。扣除费用后,原告高某某需支付111542.65元。
两名伤者的子女都受过高等教育。从第一次接触咨询,到处理委托,最后结案,他们总是耐心听取专业律师的法律意见,尽力配合我们的工作。我们也知道责任重大,一定不能辜负他们的信任。接下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要积极严谨,真正做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为当事人着想。
本案由伤者女儿女婿委托——陪同出院——陪同伤残鉴定——假肢鉴定安装——法院审理。6个月后,律师帮助伤者成功获得满意赔偿。
本文标签: 交通事故两个十级伤残可以分开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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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冷面君子
2022-03-14 08:40:18 回复
700元、护理费21723.64元、误工费18862.08元、残疾赔偿金281255.4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辅助器具费263730元、鉴定费4080元。扣除责任后,被告保险公司赔付原告廖某某392558.54元,被告熊某某赔付原告廖某某16876.57元
超级干饭人
2022-03-14 10:07:24 回复
500元、营养费2700元、护理费12930.60元、误工费15718.40元、残疾赔偿金155668.1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鉴定费2280元、后续治疗费17000元等。,共计285254.71元。扣除费用后,原告高某某需支付111542.65元。两名伤者的子女都受过
火柴人
2022-03-14 10:18:11 回复
付原告廖某某392558.54元,被告熊某某赔付原告廖某某16876.57元。共计409435.11元。原告高某某损失医疗费68457.57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500元、营养费2700元、护理费129
得陇又望蜀
2022-03-14 07:14:37 回复
,廖某某伤情构成一个七级、两个十级,高某某伤情构成两个九级;联系假肢鉴定中心为原告廖某某鉴定安装假肢;庭审时,被告的保险公司辩称,1。扣除医保用药;2.不承担鉴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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