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2 | 评论:3
现代快报讯(记者刘瑶)近日,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好心共享”事故。一位员工下班后骑同事的电动车去地铁站,半路上却意外受伤。事发后,该员工将同事和事故另一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至于这位同事,法院认为他对事故确实负有责任,但应减轻处罚,故判令其支付赔偿金额的80%。
一天,下班后,杨骑着同事王的电动自行车去地铁站。途中,他们与一辆客车相撞,摔倒受伤。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小客车车主与王某负同等责任,杨某无责任。
杨住院20天,鉴定为十级伤残。涉案客车登记在南京某公司名下,该公司将车租给盛某使用。事发时,这辆车还在保险中。
杨某出院后,到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起诉盛某、王某、南京某公司及某保险公司,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23.5万元。
庭审中,根据事故责任,法院酌情判决盛承担事故60%的责任,南京某公司在事故中没有过错,不需要赔偿。盛应承担的赔偿金额,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剩余范围内进行赔偿。
关于王的责任,法院认为应当考虑到其搭载杨的行为,是同事之间的善意搭乘。另外,杨某作为成年人骑行机动车,其也有一定过错,可酌情减轻王某的赔偿责任。
近日,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15.3万元;王赔偿5万余元。
法官提醒,民法第1217条减轻了好心车主的责任,明确规定因好心拼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除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外,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所以,在生活中,邀请他人搭车时,一定要记得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安全驾驶,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现代快报全媒体)
本文标签: 开车撞死人同等责任还用赔偿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重要的不是景深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夏夜星光
2022-03-14 10:41:24 回复
现代快报讯(记者刘瑶)近日,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好心共享”事故。一位员工下班后骑同事的电动车去地铁站,半路上却意外受伤。事发后,该员工将同事和事故另一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至于这位同事,法院认为
中华烟民
2022-03-14 00:33:57 回复
责任的,除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外,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所以,在生活中,邀请他人搭车时,一定要记得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安全驾驶,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现代快报全媒体)
离人何必挽
2022-03-14 07:31:21 回复
司及某保险公司,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23.5万元。庭审中,根据事故责任,法院酌情判决盛承担事故60%的责任,南京某公司在事故中没有过错,不需要赔偿。盛应承担的赔偿金额,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
本文已有3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