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37 | 评论:3
最近收到玉溪公安局长古楼的来信,希望就玉溪网友对当地某派出所不作为的投诉发表看法。
网友“大雁飞”原帖:
事情经过:本店与玉溪“某豆”鲜花、某某鲜花、三家花店同时给一家开业商家送花篮,共11个,简称老板店。老板店完了,叫我们去收花篮,“某豆”就去把花篮都拿走了。之后我们店打电话给boss店询问,告知是“某豆”花收的,向负责人说明原因后,说会跟你。晚上7点多去的,说没有这个东西,没收了。给他们看boss发的短信。一个负责人说中午有人来取。一个年轻人说了很多次,那不是我家。她就这么咬死不还。她告诉他,他家里有监控记录。您收到了您发送的五个花篮中的11个,您可以将其中的两个返回我们的商店。如果你归还我的东西,我就开始做生意。
纠缠中,老板娘也说不准你报警,喊小莲电视台。在此之前,她还收到过‘一些豆花’的15个新花篮,很心疼。她只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吃哑巴亏。如果她这样说,她会让警察叔叔来说谁对谁错。
剧情二:大概10分钟后110才到(“警察嫂子”按了,挺及时)。一个年轻人和一个老人当时看到警车都很放心。我告诉他们我报案了。小伙子走在前面,我跟他说了事情的经过,然后去'没事打110(按“警察嫂子”)。从接到报警到店里需要10分钟。应该是快速主动的,但是什么都没问就进来了,直接训斥你为什么报警。这就有点不合理了!),我跟他说我们有商业纠纷(据“警察嫂子”说,我承认是商业纠纷),他说不关他们的事,而且我作为普通人,真的不知道哪个部门受理。既然不关你的事,那你来这里干什么?哪个部门负责?你能给我打个电话吗?他说去法院让别人赔我钱。又不是刑事案件什么案件不关他们的事,只是他身后的其他人忘了。
你让我来这里为你要一个花篮。我说没有,我让你做个公正的人,说说哪个问题。然后他转过头问‘一些豆花’是什么。讽刺的是,理论上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不知道我们在说什么。骂完我,他又要说‘一些豆花’。有人说我们收集了花篮。我承认,但是中午有一个。
另外,你为什么要收我的东西?你发了5个,回收了11个。小姑娘真的很佩服你的职业道德。然后警察战士说,听口音,你家是江川的,问警察战士,你歧视江川人吗?(按“警察嫂子”的说法,这句话是否也能构成歧视?调侃警察是“英雄”是歧视吗?)后来有录音的时候我问他,不是你的事吗?你真的不负责吗?他说好,骂骂咧咧就走了。我说我要投诉你,他就骂骂咧咧的出去了。
这件事不是陈述什么,只是想问问英雄宇星路,你什么都不能做,不管你能做什么,为什么你一来就用你的身份压我?说到激动,我要出示身份证,我也很想问你,是来抓我的,但是别人会按你是警察来按我(“警察姐姐”,你的警察,姐姐,你报警的时候为什么还说他用你警察的身份按你?),真是好笑,可惜我控制不住自己。我真的很佩服你面对一些豆花的三个女人和你的脏话。后来我出来开车,一转身看见警备战士回头有些豆花,瞬间觉得有故事,不是我能看懂的。可能我还年轻,不知道现在流行的“套路”(警察嫂子)。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有一段录音。优酷上传失败。请让我明天早上再操作一次。
“警察小姨子”概述(很长一段文字好像很头疼):大概是说网友“大雁飞”送某店做活动的花篮被其他店拿走了,所以去店里理论索要。结果店家说被另一个小伙子拿走了,无法退货,只好报警求助。但警方未能协调,网友“大雁飞”认为警方态度恶劣,无所作为,于是索性
警方调查后回复:
针对发帖人反映的情况,古楼警长前往红塔110指挥中心了解报警情况,同时也联系了裕兴路警方详细了解情况。情况原来是这样的:
红塔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警:
2016年7月4日20时08分,周某某(女)电话报警称,位于号的XX花店发生纠纷。x聂耳路因为花篮被其他花店拿走,要求警察处理。
裕兴路派出所巡逻民警奉命外出:
红塔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指令2号车前往处理。警察到达现场后,进门打开执法记录仪(“警察嫂子”按,看来规定得到了有效执行!),分别听取双方对这一情况的反映,报警方表示:自己供应给某开业商家的花篮本应自己回收,却被XX花店拿走了;XX花店负责人在。x聂耳路承认花篮是自己一方拿回来的,但花篮已经在自己店里认领了。两家花店回收花篮引发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警方认定,双方的争执是一次理性的谈话,没有引发冲突。
现场警员的几个细节:
7月5日上午,网安警方联系了裕兴路派出所的民警。警察带来了当晚使用的执法记录仪。民警介绍了去现场的情况,并播放了视频资料。所有的事实都被揭露了。
1.警察请求警察帮助他解决问题。民警在现场协调了十多分钟(有执法记录仪视频为证),但双方并未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警方告知,这种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也不属于治安案件,可以由相关部门解决;
2.打电话的人问什么部门解决问题,要了联系电话。回答:如果是从诚信经营的角度,纠纷双方都属于商家,可以考虑找职能部门协调;如果考虑经济赔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民警拿出手机记录现场,反复询问民警是否不管,并要求民警提供其姓名和雇主,方便其投诉。民警告诉报警人,他是裕兴路派出所的巡逻民警,名叫乔某某(执法记录仪有明确记录);
4.警察提供了自己的雇主和姓名后,要求报警人提供姓名,但报警人拒绝提供。从口音上听出警察是江川口音后,警察问警察你是不是江川人,警察又问警察你是不是看不起江川人。
5.民警在现场接到指令与纠纷双方进行协调时,两人之间未出现不良用语或不文明用语,现场双方未发生行为冲突;因为很多人的语言交流,警察和当事人有时候说话声音都比较大。(据“警察嫂子”说,所谓骂人估计是声音大了,不那么和气了,但不代表有辱骂等不文明执法行为吧?!警察条例里,并没有规定不准大声说话。而是要求警察在现场指挥,声音一定要大。)
另一边,“一朵豆花”:
我们有当事人和警方的所有回应,但为了尽可能还原真相,我们还是有必要听一听另一方,一家豆店是怎么说的:
报警人周某某(指网友“大雁飞”)几年前是我们公司的实习花艺师(据“警察嫂子”说,原来是老熟人!)时隔两年,7月4日与我公司总经理见面。会见总经理后,我热情地接待了他。聊天后得知,周某某现在开了一家花店。今天他来我们公司要花篮。问完总经理拿了什么,我马上联系了花店的经理。一问才知道,当天下午,商家主动打电话到我们公司来领取花篮。公司派员工看花篮还是新鲜的,就问商家“花要收”。"商家说我们要把所有的花打扫干净收起来"。商家同意后,我们员工收回了花篮。员工回来后,商家打电话给我们公司,问:“我们多收了花篮的钱吗?”经查,店长多收了花篮的钱,于是告诉商家:“我们员工多收了几个花篮,可以让他们来我们店里拿花篮。之后有个小伙子来公司说要来拉花篮,店长就把多余的拿走了。了解情况后,我们告诉周某某,多出来的花篮已经被小伙子拿走了。当时那个小伙子来的时候,我们还不知道其中两个是她的。如果我们想找到花篮,我们可以问那个年轻人要,但周某某坚持说我们带着花篮,还给她是小事,就两个花篮。
之后,周某某拿出手机直接报警,就是古楼警长发的帖子里发生的事情。
谁知后来,晚上23点16分,周某某在高古亭网上发帖声称“陈姓余兴路派出所民警到现场什么都没做,一群头骂我,你打110干嘛?”给裕兴路派出所民警和我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现在,发这个帖子来澄清事实。如果周某某仍坚持争议,我们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我司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对“警察老婆”的看法:
我相信,如果你有耐心看完各方观点,你会对此事有更清晰的判断。
首先,警察执法没有错。所谓不作为的抱怨,估计是110年来长期的扫荡措施造成的。其实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警察是不能善意协调处理民事经济纠纷的,但是根本就应该杜绝,否则就真的违规了!
事实上,为了禁止公安机关干预经济纠纷,公安部早就下发了三个通知,分别是《关于禁止擅自干预经济纠纷的通知》、《关于禁止公安机关干预经济纠纷非法抓人的通知》、《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非法擅自干预经济纠纷案件的通知》。其次,警方已尽到告知义务,经济纠纷由法院或相关部门管辖。至于其他相关部门,说实话,别说普通网友,就是“警察姐姐”自己也想不通,相关单位的热线也很少公开。.........再者,“警察嫂子”全力支持“大雁飞”网友发帖投诉,因为遇到这种事,大家都会感到窒息。但是网络并不违法,尤其是涉及到这种针对人和单位的具体投诉,会对对方产生非常实际和具体的影响。因此,在对外发声时,建议网民谨慎客观,不要过于主观地维护自身利益,刻意回避或省略主要事实。而且如果造成严重后果,也涉嫌违法。毕竟网民习惯了“先入为主的观念”。虽然事后警方有正式回应,但很多人还是看不出来。俗话说,坏事传千里!文章最后说的不是事或人,只是讨论的延伸。“警察嫂子”也忠实地给警察兄弟们一个建议。虽然严肃是警察的基本表现,但面对普通的纠纷和讯问,还是要尽量做到和善有礼。当然,“警察嫂子”也很清楚,很多警察没有好嗓子,而任务重的警察一旦遇到“板起脸”、口无遮拦的警察,估计心里也不会好受。毕竟每个人都有一颗强大的心。
(来源:警察妻子)
本文标签: 民事纠纷派出所可以抓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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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山河长路
2022-03-14 02:02:56 回复
热线也很少公开。......... 再者,“警察嫂子”全力支持“大雁飞”网友发帖投诉,因为遇到这种事,大家都会感到窒息。但是网络并不违法,尤其是涉及到这种针对人和单位的具体投诉,会对对方产生非常实际和具体的影响。因此,在对外发声时,建议网民谨慎客观,不要过于
扯你双马尾
2022-03-14 10:58:53 回复
古亭网上发帖声称“陈姓余兴路派出所民警到现场什么都没做,一群头骂我,你打110干嘛?”给裕兴路派出所民警和我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现在,发这个帖子来澄清事实。如果周某某仍坚持争议,我们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我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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