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专题 >> 正文
简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

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本规定所称原有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已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

第三条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等,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第二章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报建与许可 第六条 新建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共同发包的,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可参照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第七条 原有房屋的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并签订协议

协议中应明确装饰装修后的修缮、拆迁和补偿等内容

第八条 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一)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二)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十条 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

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第三章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第十一条 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给无资质证书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

第十二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工程共同发包时,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包

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或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承包

第十三条 下列大中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发包: (一)政府投资的工程; (二)行政、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 (三)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 (四)国有企业控股的企业投资的工程; 前款规定范围内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军事设施工程、保密设施工程、特殊专业等工程,可以采取议标或直接发包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方式,由建设单位或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人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统一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第十五条 发包方不得损害承包方的利益,强迫承包方购入合同约定之外的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第四章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七条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

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第十八条 原有房屋装饰装修需要拆改结构时,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

对严重损坏和有险情的房屋,应当先修缮加固,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整栋危险房屋不得装饰装修

第十九条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范

完成装饰装修施工图纸设计后,建设单位必须持《施工许可证》和施工设计图纸,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

第二十条 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第二十二条 实行初装饰的住宅工程,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验收评定

第二十三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房屋装饰装修企业管理规定: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最新版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因责令停止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报建的; (二)该招标的工程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的;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 (四)发包给无资质证书的或承包任务与资质证书等级不符的企业的; (五)使用未验收工程的

第二十五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施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证书、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建筑装饰装修资质证书而进行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的; (二)擅自超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包工程的; (三)未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 (四)拒绝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检查、验收的; (五)将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用于建筑

装修管理办法有哪些主要内容-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装修管理办法有哪些主要内容-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一、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流程装饰装修流程既是物业管理内部操作作业指导书,也是方便业主了解装饰装修管理流程的公示性标识因此,要求物业装饰装修流程的书面形式须文字简明、内容清晰、图表明确、一目了然(一)流程示意图装饰装修流程示意图一般悬挂于物业管理单位或在业主入住办理现场在物业管理内部装饰装修作业文件以及《业主手册》(或《业主须知》)等发放给业主的资料上也需有与其相一致的内容(二)流程分述1.备齐资料资料的准备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和施工队分别准备和提供一般包括物业所有权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装饰装修设计方案,装修施工单位资质,原有建筑、水电气等改动设计和相关审批,以及其他法规规定的相关内容物业使用人对物业进行装饰装修时,还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2.物业装饰装修申报用户在入...

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全文大神们帮帮忙_河北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全文大神们帮帮忙_河北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近几年来,我国的装饰装修市场发展迅猛,从而拉动了相关产业的高速发展,新型装饰材料不断涌现,装饰装修企业如雨后春笋,消费者的需求量不断扩大,因此,有人说装饰装修产业是朝阳产业但是,在我们看到发展的同时,也看到许多与行业发展不利的因素存在主要表现在:装饰房屋合同陷阱多,施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环保指标不达标,装修工人无证上岗等违规操作使消费者蒙受巨大损失,同时也使整个行业信誉降低较低的市场准入使大批无资质的企业和个人承揽业务,争相采用打折或送礼等手段激烈竞争,低价揽客市场的无序竞争,不仅使行业当中规范运作的厂商蒙受损失,同时也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家居生活环境的改善,人们对家居的装饰装修有着更高的要求,几年前,人们在家装风格上千篇一律,随着审美水平和装修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彰显个性...

外墙随意打孔,物业要求整改,有什么法律规定吗?-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废止了吗

外墙随意打孔,物业要求整改,有什么法律规定吗?-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废止了吗
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有两条:1、住建部110号文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2、国务院第101号文件《城市市容市貌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条还有你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内容或者是你装修时签订的《装修管理规定》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发展,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

建筑装饰装修规范《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规范有哪些?》

建筑装饰装修规范《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规范有哪些?》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T01-27-2003海标准《住宅装修验收规范》《2012装饰装修工程节能环保技术标准与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及家强制性条文$》...

本文标签: 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 本文是作者 田原的凡士林舞厅 发表的文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网友点评

  • 窗前明月光

    窗前明月光

    2022-03-13 05:34:36    回复

    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与承包第十一条 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给无资质证书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第十二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

  • 俗染

    俗染

    2022-03-13 04:41:57    回复

    照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四)发包给无资质证书的或承包任务与资质证书等级不符的企业的;(五)使用未验收工程的第二十五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施工、停业整

  • 鹿岛

    鹿岛

    2022-03-13 05:18:38    回复

    序办事,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规定第十七条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第十八条 原有房屋装饰装修需要拆改结构时,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

  • 柴泰奇乐

    柴泰奇乐

    2022-03-12 19:13:46    回复

    你真不容易

本文已有1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

红际法律

法律信息科普法律知识
网站分类
最近发表
推荐文章
  •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2019(房屋装修合同样本怎么写?房屋装修的具体流程?)
  • 合同专用章有编号吗(注意!漯河老俩口被骗)
  • 合同专用章需要备案吗(2022年办理刻章备案都需要什么材料?)
  • 合同专用章样式(最高法院民二庭:关于四个公章实务问题的解答)
  • 合同专用章图片(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章,各印章的功能及注意事项)
  •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财务章、公章、合同章、发票章,有关印章的最全风险汇总)
  • 合同专用章尺寸大小(行政管理:企业印章管理暂行细则(中小企业适用))
  • 合同专用章电子章制作(「放心签」合同电子签章怎么弄)
  • 房屋装修合同简单范本(房屋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2021(房屋装修合同(简单)模板)
  • 湘ICP备2021010099号
    切换白天模式 切换夜间模式 白天返回顶部 夜间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