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扣证,缴纳罚款,学习,考试合格,积分清除,领回驾证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
扣证,缴纳罚款,学习,考试合格,积分清除,领回驾证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你好!朋友,根据123号令规定: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第六十八条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

驾驶证扣12分,需学习并参加科目一的考试,而不是科目四的考试公安部修订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39号令)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我是c1驾驶证因超速被扣12分,要缴纳罚款,然后到车管所参加学习考试,考试合格后可以发还驾驶证继续开车具体规定是: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异地超速扣满12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需要在十五日内到违章地交通管理部门或者驾驶证签发地交通管理部门参加理论学习并且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通过的,发还驾驶证,记分清零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则》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