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1 | 评论:3
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法官是认理还是认法,是诉讼过程中首先要了解的重要问题。
一般来说,普通人没有那么多法律知识,或者说法律意识很薄弱。最重要的是,每个人都有自己内心的兴趣,都会找一个特别完整的理由,编一个听起来无懈可击的故事。这个故事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修改过的。当事人把这个故事告上法庭,你觉得法官应该怎么做?
拿一个简单的案例来说,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这里我省略了当事人的真实姓名和审理此案的法院名称),张三向法院起诉李四,要求李四返还其所欠的两千元。李四回复说钱已经交了,张三说钱还没交,这是你的借条。李四说我还钱的时候,你说借条找不到了,借条也没给我。两人当庭辩论。你知道法官的依据是什么吗?当然,法官是根据法律和唯一的证据——借据作出判决的。像这样的案件,法官只能讲法律,依法判案。
现在社会科技在不断发展进步,包括录音、录像、监控甚至很多可以留下痕迹的高科技的东西。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很难还原客观事实,因为录音和录像的角度不同,拍摄者的思维和水平不同,还原的事实可能会偏离客观事实。
其实讲道理和教道理并不矛盾。推理讲的是正义,不是谬误。推理也离不开证据的支持。
说话就是让证据说话,让证据做出判断。最终获得的证据是确认的证据。法官用确认的证据还原发生的事实。这里用确认的证据还原的事实,叫做法律事实,而不是客观事实。事实是案件最终判决的基础。
法律一定是因为证据不足或者无法还原为必要而远离客观事实。不排除有人提前设好陷阱,把相关证据全部打成固态,那么你的利益自然就没了,这也是你之前没有法律意识吃的苦果。这个时候,你就要认命了。
回首二十年前,我们发现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再过二十年,法治再向前。这是我们的,世界上最安全的是中国。我们应该感到幸运。
相关文章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