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36 | 评论:1
证据是案件的核心。
法官是如何认定案件事实的?法官在什么样的可信度下才能做出判决?为什么会有裁判结果与客观事实不符?带着这一系列问题,笔者今天想讨论的是证明标准的问题,即每一个案件都必须满足的一系列标准,这些标准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通过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在法律上是真实的。
法官怎样认定案件事实有人认为法官根据每一条证据,运用逻辑推理,一步步拼凑出一个案件事实。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因为所有的案件(包括民事和刑事案件)不可能每个环节都有证据证明,必然存在认知空空白。填补这些空空白主要靠法官的经验和举证规则,这是一个非常主观的过程。
原来,我在法院工作十几年,根据自己的经验和与其他法官的交流,找到了目前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思维路径:在形成判决事实之前,法官往往先根据自己以往处理类似案件的经验,包括法律法规、指导性案例、审判经验甚至社会经验,塑造一个预期事实,然后“寻找证据”,逐步确定或修正预期事实。也就是说,法官在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之前,已经做出了“预判”,这符合“认知心理学理论”。当人脑接收系统接收到感觉信息时,会充当短时记忆,与存储在记忆系统中的长时记忆发生反应,然后对接收到的信息进行加工。
裁判确定案件事实的思维路径
由于法官对案件事实认定的上述思维路径,我们可以断言,不同法官的过往经验存在差异,相应地,对案件事实的认知也会存在差异。
为什么必须要有证明标准裁判认定案件事实过于主观,成为证明合理化道路上的一大障碍。不同的法官基于自己的知识、经验、能力、道德等标准形成不同的坐标尺度,这些坐标尺度整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多维坐标系统。
不同的法官对案件事实的不同理解
因此,需要一个具体可行的证明制度,使大多数裁判能够在一定范围内做出判断,不至于走得太远。其中,认证标准是认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在我国法律规范上,刑事和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没有区别,但两者都是“证据确实充分”,无论是法学理论还是司法实践,两者都存在明显差距,而且刑事案件涉及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所以证明标准更加严格。
刑事证明标准:排除合理怀疑/内心确信有法律背景的朋友可能都知道1995年的美国辛普森案,不知道也没关系。我简单介绍一下案情。辛普森是著名的美国足球运动员。他因杀害前妻妮可和餐馆服务员戈德曼而受审。检方指控辛普森预谋杀害妻子,其动机是嫉妒和占有欲。离婚后,辛普森非常嫉妒妮可与一个英俊的年轻人约会,一直想复合,但希望越来越渺茫。事发当天,妮可在女儿的舞蹈表演上对辛普森十分冷淡,令其犯下谋杀罪。戈德曼误闯现场,意外身亡。检方提交的重要证据之一是在辛普森住宅房间后面发现的黑色血迹手套,手套上发现了两名受害者和辛普森的血迹。
然而,奇迹发生了。为了证明辛普森是凶手,控方决定让他在陪审团面前试戴沾有血迹的手套。在法庭上,辛普森先是戴上超薄橡胶手套以防污损,然后又试着戴上了带血手套。然而在公众场合,辛普森挣扎了很久,却很难戴上手套。辩方立即指出手套太小,不属于辛普森。
辛普森在法庭上试戴手套。
最终,辛普森在这场“世纪审判”中被陪审团宣判无罪。虽然陪审团12名成员给出的无罪理由并不完全相同,但判决的法律含义是,由于检方的证明活动不符合刑事案件事实“排除其他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辛普森被宣布无罪。换句话说,尽管法官们可能认为辛普森“极有可能”是凶手,但他们仍然对此心存疑虑,而且这种怀疑是一种在普通人看来合情合理的怀疑,所以他们只能宣布辛普森无罪。这就是刑事诉讼中“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民事证明标准:高度可能性辛普森避免了刑事起诉,但没有逃脱巨额经济赔偿。在民事审判中,另一个陪审团基于同样的证据判定辛普森“有罪”,即辛普森对两名受害者的死亡负有责任,并支付巨额赔偿。为什么辛普森在刑事诉讼中胜诉,却在民事诉讼中败诉?为什么同一事实同时存在两种相反的结果?是不是错判了一个案子?
从客观真实的角度来看,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不同判决结果,必然有一个与客观真实不符,真相永远只有一个。但从法律现实来看,两者并不矛盾,因为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较高,而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相对较低。虽然相关证据不能确定辛普森是90%以上概率的凶手,但他是凶手的概率也是70%以上,所以刑事案件不能认定他有罪,但民事案件可以认定他对此负责。也就是说,在法律上,辛普森是凶手的概率在70%到100%之间。这个事实在客观真实层面是模糊的,但在法律层面足以让裁判做出确定的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通过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在我国民事案件中,举证标准一般在51%至90%之间,即“大概率”。只有对于具体事实(欺诈、胁迫、恶意串通、口头遗嘱或赠与)的认定,才需要“排除合理怀疑”,对于程序性事实的认定,才更有可能。
本文标签: 什么是刑事案件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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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夏天又来了
2022-03-13 00:38:26 回复
让他在陪审团面前试戴沾有血迹的手套。在法庭上,辛普森先是戴上超薄橡胶手套以防污损,然后又试着戴上了带血手套。然而在公众场合,辛普森挣扎了很久,却很难戴上手套。辩方立即指出手套太小,不属于辛普森。 辛普森在
摁着强吻
2022-03-13 02:35:36 回复
法官往往先根据自己以往处理类似案件的经验,包括法律法规、指导性案例、审判经验甚至社会经验,塑造一个预期事实,然后“寻找证据”,逐步确定或修正预期事实。也就是说,法
最初进化
2022-03-12 20:37:28 回复
相应地,对案件事实的认知也会存在差异。为什么必须要有证明标准裁判认定案件事实过于主观,成为证明合理化道路上的一大障碍。不同的法官基于自己的知识、经验、能力、道德等标准形成不同的坐标尺度,这些坐标尺度整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多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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