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2 | 评论:1
欺诈经常发生在市场交易中,尤其是大宗交易中。所以,如果对方不按约定时间付款或交货,当事人难免会打鼓。但是,有些案件纯粹是经济纠纷。如果所有案件都按照刑事犯罪处理,势必打击市场的活力。近日,某省高院依法改判错判为诈骗犯罪的当事人无罪。
2009年初,张立明开办了一家铆接和焊接工厂。2010年底,他与当地一家钢铁公司签订了长期合同,买卖钢材。2011年至2012年,张立明从钢铁公司采购钢材共计150吨,其中,2011年4月至5月,张立明在事先向钢铁公司会计部门开具支票的情况下,分四次从钢铁公司采购提货钢材47吨。在实践中,钢材的交割和付款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双方也默认了这种交易方式。
2011年5月4日、2011年5月29日、2012年3月30日,张立明支付的货款22万元、12万元、2万元分别转入钢铁公司账户。此后,双方就是否在张立明支付货款发生争议。2013年8月,钢铁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张立明骗走了公司的钢材。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一审法院认为,张立明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只是简单的民事纠纷;检察院不服,二审法院认定张立明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张立明出狱后,走上了上诉之路。2021年2月,再审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书面审理了张立明诈骗案。
再审法院认为,原审被告人张立明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没有捏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其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诈骗罪。原因如下:
一、张立明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双方都是按照这个交易惯例进行交易的。虽然张立明提货时并未结算货款,但后续的22万元、12万元、2万元货款仍分别转入了钢铁公司的账户,提货与付款的一一对应关系也符合双方的交易习惯。这充分说明张立明有积极履行货款义务的意思表示,并且实际支付了大部分货款,从未否认提货的事实,更没有逃匿的行为。因此,不能认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客观方面。
第二,张立明没有欺诈。按照交易流程,钢铁公司提货使用的发货通知有三份。张立明四次提货后,三份中有两份留在钢铁公司,钢铁公司完全可以通过对账查明上述未结算情况。事实上,正是通过剩余的通知,钢企才发现了这一悬而未决的局面。因此,不构成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钢铁公司相关人员没有陷入错误认识,更没有基于错误认识向张立明交付钢材。
最后,再审法院改判张立明无罪。
律师声明
二审原判错误是因为混淆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
经济纠纷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权利冲突,越来越多地由人身权和财产权引起。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通过和解、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刑事诈骗罪是行为人采用捏造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一种社会危害。受害人很难通过单一的民事诉讼实现自己的权益,必须请求公权力使用刑事手段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在经济活动中,刑事诈骗与经济纠纷的本质界限在于行为人是否通过虚假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诈骗超出了民法调整的范围和界限,需要用刑罚的手段进行惩罚。对于市场经济中正常的商事纠纷,如果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司法救济,那么双方就应该通过民事诉讼中的平等举证、质证和辩论来实现权利和利益的平衡,而不是把罚款作为最后的救济手段。
本案中,张立明未能及时支付货款并未实质性违反双方长期以来公认的合同履行模式,也未给合同相对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未超出普通民事合同纠纷的范围。此外,即使钢铁公司对张立明未及时支付货款是否符合约定的合同履行方式有异议,或者认为张立明的行为构成违约并造成实际损害,也应当通过调解、仲裁或者民事诉讼寻求救济。二审原判未能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认定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未能严格把握经济纠纷与刑事诈骗的界限,确有错误。
将经济纠纷与刑事诈骗混为一谈,利用刑事强制手段干预正常的民事活动,侵害了平等、自愿、公平、自主的市场交易秩序,并可能对市场经济环境造成巨大破坏。因此,必须严格区分欺诈和经济纠纷的界限,以保证市场交易的自由和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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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男西行纪
2022-03-12 17:30:54 回复
款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双方也默认了这种交易方式。2011年5月4日、2011年5月29日、2012年3月30日,张立明支付的货款22万元、12万元、2万元分别转入钢铁公司账户。此后,双方就是否在张立明支付货款发生争议。2013年8月,钢铁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张立明骗
不准撒娇
2022-03-13 00:30:17 回复
。双方都是按照这个交易惯例进行交易的。虽然张立明提货时并未结算货款,但后续的22万元、12万元、2万元货款仍分别转入了钢铁公司的账户,提货与付款的一一对应关系也符合双方的交易习惯。这充分说明张立明有积极履行货
首席污男
2022-03-12 19:04:45 回复
欺诈经常发生在市场交易中,尤其是大宗交易中。所以,如果对方不按约定时间付款或交货,当事人难免会打鼓。但是,有些案件纯粹是经济纠纷。如果所有案件都按照刑事犯罪处理,势必打击市场的活力。近日,某省高院依法改判错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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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3 00:15:05 回复
纠纷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权利冲突,越来越多地由人身权和财产权引起。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通过和解、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刑事诈骗罪是行为人采用捏造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一种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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