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4 | 评论:3
为提高保险从业人员对保险法的理解和掌握水平,进一步普及保险法业务法律知识,圣伦保险法律团队从近年承办的保险案件中选取了若干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以期方便学习和使用。
[基本情况]
2018年6月,牛某驾驶重型翻斗车由北向南行驶时,与赵某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的出租车相撞。事故造成乘坐出租车的苏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交警队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牛负事故主要责任,苏无责任。
苏某多次与牛某等人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将牛某等5人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4.6万元。法院一审认定,重型泥头车车主为刘,出租车车主为姚,出租车挂靠H出租汽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出租中心”)。出租中心在Z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有一份交通意外险保单,被保险人是出租车乘客。
后来,法院根据各被告的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参与了本案的审理。
[案件焦点]
1.当初告知的金额有法律依据吗?
二、被告责任如何划分?
3.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合格的主体吗?
[裁判要点]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的重点是确定事故各方的责任。但原告苏某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是人身保险合同,不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的责任划分和承担,与本案纠纷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原告苏某可以另行起诉保险公司,要求给付保险金。故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苏某对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
【圣伦评测案例】
本案主要涉及两个层面的法律关系,一是苏某与事故责任人之间的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二是苏某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人身保险合同法律关系。人身损害赔偿与人身保险合同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相互替代或补充。
1.苏某与事故责任人之间的纠纷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双方之间存在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关系。受害人向侵权人要求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与受害人的受伤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机动车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商业责任保险属于财产保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般为同一人。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失责任,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苏某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是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依据是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
3.苏要求保险公司承担全部损失没有法律依据。苏参加的保险公司是团体意外险,属于人身保险的一种,被保险人的身体或生命是保险的标的。在人身保险中,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不问损失是不是,损失多少。财产保险以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以损失补偿原则为核心原则,即当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人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使被保险人恢复到保险事故发生前的经济状况。本案中,苏某向保险公司主张,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费用属于财产保险理赔范围。因此,苏要求保险公司承担损失没有法律依据。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应当对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人身受到保险合同保护,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法律认可的利益。
第六十四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标的的性质、原因和损失程度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第六十五条在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造成的损害,保险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约定,直接向第三者赔偿。
保险的被保险人对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确定后,保险人应被保险人的请求,直接向第三者赔偿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迟迟不提出请求,第三者有权直接向保险人要求赔偿赔偿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对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对第三者进行赔偿的,保险人不赔偿被保险人的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第九十五条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其他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和其他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保险业务。
保险人不得同时经营人寿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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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寡妇缘
2022-03-12 20:44:54 回复
原告苏某对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圣伦评测案例】本案主要涉及两个层面的法律关系,一是苏某与事故责任人之间的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二是苏某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人身保险合同法律关系。人身损害赔偿与人身保险合同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相互替代
半夜清风
2022-03-13 02:30:54 回复
。保险人不得同时经营人寿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业务活动。
归去来兮
2022-03-12 16:55:25 回复
保险人不赔偿被保险人的保险金。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第九十五条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其他保险业务;(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和其他保险
侧目不屑
2022-03-13 01:38:12 回复
为提高保险从业人员对保险法的理解和掌握水平,进一步普及保险法业务法律知识,圣伦保险法律团队从近年承办的保险案件中选取了若干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以期方便学习和使用。[基本情况]2018年6月,牛某驾驶重型翻斗车由北向南行驶时,与赵某驾驶的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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