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7 | 评论:3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当地一男子与朋友喝酒后回家休息时猝死,妻子向同酒友投诉60万元,一审被法院驳回。
今年1月,海盐县53岁男子邱某与两个朋友一起吃午饭,三人喝了一瓶一斤多的白酒。饭快吃完时,其他7个朋友来到邻桌,邱某拿着没喝完的酒杯敬酒,然后坐下继续喝酒。以前和他一起喝酒的两个朋友付了账走了。
当天下午,邱某独自骑电动自行车回家。据邻居说,他当时喝得烂醉,不知道自己家在哪里,用自行车撞了邻居家的门。当日17时许,刚睡醒准备出门上晚班的妻子魏女士看到丈夫躺在自家楼梯上,打着呼噜。魏女士怕他说胡话,没有叫醒邱,只是给他盖上被子就出去干活了。
第二天早上,魏女士下班回家,发现邱已经死亡。“我推了他,大家都硬了。”
魏女士向当地媒体记者介绍了案情。本文图片来源为:“嘉兴肖鑫”微信公众号
魏女士认为丈夫“醉死了!”
她起诉至法院,要求邀请邱吃饭的朋友石某、杨对邱的死亡承担50%的责任,并赔偿60万元。
海盐县法院一审审理后作出判决,驳回魏女士的诉请。目前,因不服一审判决,她已上诉至嘉兴中院。
死者死前一天中午喝了两杯。
本报(www.thepaper.cn)通过海盐法院的庭审视频还原了事件经过。
1月20日上午,刚值完夜班的邱某受石某之邀,帮忙上山砍竹子。这一点,在庭审中被魏女士的代理律师强调为“极度疲劳状态”,可能导致本来酒量不错的石某酒量下降。
“一共才砍了五根竹子,找邱,主要是方便两个人。”石某说,当天10点20分,为了感谢邱,请他去一家小饭馆吃午饭。和另一个朋友杨一起,三人开了一瓶40度的一斤白酒,平均每人三两。
石某当庭表示,吃饭时,邱处于正常状态,根本没有任何异样。他们没有劝阻自己喝酒,各人喝各人的酒。“我还提醒他下午骑电动车,少喝酒。”杨说。
11点左右,酒店旁边的桌子又来了7个客人,恰好邱认识。此时,石某在这桌已经吃得差不多了,邱某端着自己没喝完的酒杯走到隔壁桌坐下继续喝酒。
根据法庭上出示的公安笔录,另一桌的人说邱喝完了自己杯子里的白酒,继续往这一桌倒白酒,但没人记得喝了多少。
1点30分,石某和杨先付了账,走了。邻桌的酒吧一直持续到13点左右。之后邱独自骑电动车回家,半路撞上邻居家的门。最后他自己回家,没进房间,晕过去睡在楼梯上。
魏女士上夜班,下午在自己房间睡觉。17点前,她准备出门上班,却看到楼梯上打着呼噜的邱。
她说她老公爱喝酒,喝多了就会喝醉骂人。“再说他200斤,我拉不动,就让他睡着了,给他盖被子。”第二天魏女士值夜班回来,发现邱已经死亡。
被告律师:看护和护送的责任已经转移到邻桌的饮酒者身上。
事后邱尸检血液酒精浓度为100毫升血液中含160毫克。法医鉴定,邱衣服上有呕吐物,系窒息死亡。
法医鉴定
“邱回家时处于醉酒状态,且既往无其他疾病,说明死亡与饮酒有明确的因果关系。被石某叫去上班喝酒。石某和杨对他没有照顾和护送,对他的死亡应负一定责任。”魏女士的律师说。
但石某的代理律师认为,邱在第一桌吃饭时并没有喝醉。到了下一桌后,即使同酒友要照顾和护送,这个责任也早已转移到了下一桌的同酒友身上。“要不要史某和杨在旁边等着,等他们那桌吃完了,再送秋回家?”
为什么只起诉石某和杨?魏女士说,她完全不知道最后一桌和丈夫喝酒的是谁,只好先起诉石某和他们。
庭审中,法官没有当庭宣判。一个月后,海盐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魏女士的诉请。魏女士想不通:“石某叫他出去打工喝酒。现在人都死了,石某就不用承担责任了?”目前,魏女士已上诉至嘉兴中院。
海盐一审判决后,魏女士不服,上诉至嘉兴中院。"
饮酒人一般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判断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同桌喝酒引发的纠纷经常发生。
今年5月,嘉兴南湖一小伙酒后当晚死亡,家属起诉整桌索赔44万元。今年年初,绍兴一男子在同学聚会上饮酒后发生车祸死亡,家属要求27名食客承担赔偿责任。
有些情况下法院判决同桌无责,有些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上述绍兴的案例,法院判决27名食客支付每人3150元至5250元不等的赔偿金。
不久前,湖南省也发生了一起男子聚餐饮酒后死亡的案件。法院判决同桌6人赔偿近40万。象州保靖县法院对此进行了解释,称四种情况下,“酒友”应承担责任:一是明知醉酒者不能饮酒;二是强迫性劝说;三是酒驾、洗澡、剧烈运动未被劝阻;第四,失控的醉酒者未被安全送达。
“这种陪酒赔偿纠纷属于民事侵权案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判断。”北京市安理(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童对澎湃新闻表示,首先,原告要有证据证明被害人的死亡或伤害是因陪酒人饮酒不当或饮酒过量所致,被害人的死亡或伤害需要与陪酒人的陪酒存在因果关系;其次,原告要有证据证明陪酒人对受害人受伤有过错。
他说,过错判断一般分为两个阶段:一个阶段是饮酒前和饮酒过程中,如果陪酒人有强行劝酒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害人因身体原因不宜饮酒,仍进行劝酒的,可以认定陪酒对被害人饮酒不当或者饮酒过量有过错;另一个阶段是酒后,陪同喝酒的人有义务注意和保障一起喝酒的人的安全。在判断赔偿责任时,一般来说,无论是受害人本人,还是有过错的陪酒人,都需要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资料来源:报纸
本文标签: 杭州新区划分对律师事务所有什么影响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意乱情迷的空间碎片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网络经纪人
2022-03-13 00:42:37 回复
,找邱,主要是方便两个人。”石某说,当天10点20分,为了感谢邱,请他去一家小饭馆吃午饭。和另一个朋友杨一起,三人开了一瓶40度的一斤白酒,平均每人三两。石某当庭表示,吃饭时,邱处于正常状态,根本没有任何异样。他们没有劝阻自己喝酒,各人喝各人的酒。“我还提醒他下午骑电动车,少喝酒。”杨说。11点左
栉风沐雨
2022-03-12 23:55:54 回复
索赔44万元。今年年初,绍兴一男子在同学聚会上饮酒后发生车祸死亡,家属要求27名食客承担赔偿责任。有些情况下法院判决同桌无责,有些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上述绍兴的案例,
清风吹客衣
2022-03-12 15:47:05 回复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当地一男子与朋友喝酒后回家休息时猝死,妻子向同酒友投诉60万元,一审被法院驳回。今年1月,海盐县53岁男子邱某与两个朋友一起吃午饭,三人喝了一瓶一斤多的白酒。饭快
网络经纪人
2022-03-12 22:16:23 回复
一桌的同酒友身上。“要不要史某和杨在旁边等着,等他们那桌吃完了,再送秋回家?”为什么只起诉石某和杨?魏女士说,她完全不知道最后一桌和丈夫喝酒的是谁,只好先起诉石某和他们。庭审中,法官没有当庭宣判。一个月后,海盐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魏女士的诉请。魏女士想不通:“石某叫他出去打工喝酒。现在
本文已有3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