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37 | 评论:3
在四川成都,高某花200多万元在某高档小区买了一套100多平米的房子。交房后,高某本人找人将阳台打包,但小区物业以破坏整体观感、违反规定为由要求高某自行拆除,高某拒绝,于是物业将高某告上法庭,引发热议。
高很是郁闷。他买的房子产权是他自己的。物业有什么权利管他自己装修?但物业表示,小区交房的时候,业主都签了一个叫《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的东西,规定如果要封阳台,必须经过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的认同,而且高本人也签了字,所以他有知情权,所以他私自封阳台是违法的。此前,同一小区的部分居民将自家阳台打包,却被物业强行拆除。
自己确实签过合同,具有法律效应法庭上,高翻出了他交房时拿到的《规约》,上面确实写着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包阳台,他也确实签了字。但高指出,条款内容太多、太碎片化,正常人不会看完所有条款。开发商的行为属于霸王条款,他们没有把条约的内容向自己说清楚。但物业公司表示,阳台是赠送的,不在物业区域,但阳台的外墙是所有住户共有的。如果个人要打包,必须征得大家的同意,这也是为了社区的团结美观。
之前组织过投票,高某投了票法院一审判决高某败诉,限高某在15日内拆除阳台并恢复原状。其实在此之前,物业曾经组织过业主对阳台方案进行投票,但因为赞成人数只有三分之二,所以取消了,高当时投了赞成票。现在这种隐形条约越来越多,被很多人诟病。你觉得这合理吗?
本文标签: 一份合同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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