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他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
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他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宣告缓期执行的先决条件是必须被判处刑罚,而且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没有个人危险性,不致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其基本特征是:判处刑罚,同时宣告缓刑,但保持在一定期限内执行所判刑罚的可能性
即如果犯罪分子在人民法院规定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被查出有漏罪,也没有发出有新罪,考验期满,撤销缓刑,原判刑期不再执行,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查出有漏罪或者犯有新罪,也应当撤销缓刑,按数罪并罚的规定执行刑罚,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如果在考验期内发现缓刑人具有收监执行的法定条件,如不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接受监督等情形,也要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期,执行的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

缓期执行是这样一种措施:对于被依法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以及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人,规定一定的期限暂缓刑罚的执行缓刑考验期,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根据刑法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能超过1年即使犯罪分子被判处一个月的拘役,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也不能少于2个月;如果实行数罪并罚,犯罪分子被判处1年的拘役,缓刑的考验期限最高也只能在1年以下、2个月以上的范围内确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决定缓刑考验期限,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犯罪的情节,悔罪的表现以及判处的刑期,在考验期限的幅度内决定犯罪分子的考验期限死刑缓期执行的缓期,两年缓刑考验期限,应当...

在缓刑期内,没有犯事就不需要坐牢对于一些犯罪情节比较轻,同时也有悔罪表现,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比较小的罪犯,往往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法官会同时判缓刑...

在我国,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缓刑的特点:既判处一定刑罚,又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期间内保留执行的可能性缓刑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种从裁量是否执行所判刑罚的意义上说,缓刑是一种量刑制度;从刑罚执行的意义上说,缓刑也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据我了解,刑法中根本没有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缓期两年缓刑指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以在判处刑法时同时宣告缓刑,也就是说不收监执行,在监狱外由当地的公安机关监督,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管理部门的规章,且不能发现漏罪或者再犯新罪,如果缓刑期满的话,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了否则到监狱执行原判刑罚还有一种是死缓,也就是对情节不是特别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两年内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一下有期徒刑这种缓期执行实在监狱内执行的还有下面那个叫eason_cai的家伙,你不觉得自己很无耻么?把我的答案复制一下就叫你的回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