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12 | 评论:2
本报记者何立权
“男子连刺前女友56刀”一案有了新进展。2022年2月17日,本报从被害人家属处获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此前南充中院的“死缓”判决,判处被告人死刑。
2020年6月,四川南充35岁的女子顾被前男友曲江连刺56刀,死在家中。她遇害时,不到8岁的女儿就在她身边。年底,南充中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认为曲江犯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到案后供认杀人,当庭认罪,“可从轻处罚”,量刑时应酌情考虑“本案系婚姻纠纷所致”。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曲江慢慢死亡。
对于这一判决,受害方家属难以接受,认为“他们早先的恋爱关系成了曲江的‘救命符号’”。2021年1月13日,南充市人民检察院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确有错误”为由,对本案提出抗诉。
2021年12月3日,四川省高院在南充二审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曲江“向被害人道歉”,称自己“不是故意杀人”,案件“是婚姻纠纷引起的”。辩护人建议法庭收集两人同居的证据,“强化本案系婚姻纠纷引起的事实”。同月底,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不认定本案系婚姻纠纷引发,改判曲江死刑。
女子被捅56刀致死,凶手一审被判死缓后检方提出抗诉
根据案件档案,当时35岁的古是四川南充一家美容店的老板。离婚后,她和女儿相依为命。2018年下半年,曲江通过初中同学在一次饭局上认识了顾,两人发展成为恋人。从那以后,顾说“现在的处境很尴尬”,他不想再发展了。为了能和顾在一起,曲江打算离婚,这遭到了顾的劝阻。2019年7月,曲江与前妻离婚,随后公开与顾交往。
一审法院查明,2019年10月后,顾多次提出分手,曲江反对。曲继续与顾交往,在顾的工作和住处长期跟踪、纠缠她,甚至威胁要杀死她。因古与曲江感情纠纷,古本人或同事先后4次拨打110求助。公安机关接警后均指派民警处理纠纷,并对曲江进行了教育,但曲江仍继续实施上述行为。
慢慢地,曲江觉得,他对古的威胁,并不能改变后者要和他分手的现状。同时,他怀疑顾欺骗和背叛了自己,认为自己的离婚和债务危机都是顾造成的。这些情绪使曲江对顾崔芳恨之入骨,并决定杀死后者以泄愤。
一审法院查明,2020年6月1日晚8时许,曲江携带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匕首等作案工具,尾随下班回家的顾,到小区天台伺机作案。次日凌晨5时30分左右,曲江从楼顶来到顾住处16楼,用之前偷的钥匙进入顾家中,关掉总电源开关,持凶器强行摔门进入顾及其女儿(未成年,未满8岁)睡觉的房间。
曲江来到床边,当着女儿的面用菜刀猛砍顾的头、肩、背、四肢,又用匕首连续刺向顾的胸、腹部,导致其全身50多处伤口,最后“死于急性失血性休克”。
顾的女儿证实,曲江被害时,她浑身发抖,两腿发软,坐在床上不敢动。曲江跑走后,发现母亲大量出血,她不肯,于是去厨房拿冷水泼在母亲脸上,但“她还是没醒”。她鼓起勇气出门,找到邻居婆婆,然后报警。
2020年6月3日13时许,曲江被警方抓获。2020年11月24日、12月30日,南充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曲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曲江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曲江辩称,他对用菜刀、匕首杀害被害人顾的事实没有异议,并表示认罪,但他“只想伤害和教训对方,不想杀死对方”。他声称“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对方报警四次是事实,但并不都是因为分手引发纠纷。“多次去找被害人属于谈恋爱过程中正常的沟通和斗嘴”“拿刀是为了防身”。
曲江说,他认为自己“为被害人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和金钱”,被害人在恋爱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了不正当的交往,正是被害人的行为最终导致了他的冲动犯罪。
“被告人曲江事先准备好作案工具,用菜刀、匕首将被害人顾残忍杀害;另外,对被害人顾采取跟踪、威胁等手段长期进行骚扰,严重影响了被害人顾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经公安机关民警批评教育后仍不悔改。”南充中院支持了检方的“指控”,认定曲江犯有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但法院认为,曲江到案后如实供述杀害顾的犯罪事实,对故意杀人罪供认不讳,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此外,“本案系因婚姻纠纷引起”,量刑时应酌情考虑。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曲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并赔偿被害人家属76万余元。
“曲江砍了我妹妹56刀,致命。我妹妹的心脏心肺脾都不好。我们希望他能被判死刑。”死者的弟弟顾告诉该报,受害方的家人对一审判决有异议。2021年1月13日,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对一审判决提出抗诉,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量刑过轻,确有错误”。
二审没有认定“婚姻纠纷”,反而判被告人死刑
2021年12月3日上午,四川省高院在南充二审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曲江的辩护人提出,2020年疫情期间(三四月份),曲江和顾在宾馆住了半个月,还去了顾家住。他建议法院收集两人同居的证据,如果有的话,可以强化本案是婚姻纠纷引起的事实;曲江主观恶性不算特别恶劣,认罪态度较好,作案时内心纠结,案发后将犯罪事实告诉他人,小区内弃刀考虑自首等。,说明他的主观恶性不是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也不是很大。与公共场所等其他类型的犯罪相比,曲江的社会危害性和社会影响较小,局限在一定的程度和范围内。综上,建议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参与庭审的受害者的弟弟顾当天告诉该报,曲江还提出给受害者钱买一套房和一辆车,但没有提交转账、借条等相关证据。顾说,此前一审判决后,案发小区居民无法理解这一结果,于是联名写了一份“要求严惩凶手”的请愿书,二审时提交给了法院。到目前为止,受害方家属还没有收到被告的任何道歉和赔偿。
母亲被杀的小女孩和她的祖父母住在一起。顾说,孩子还没走出心理阴影。“我侄女本来是个活泼开朗的孩子,现在不仅不爱再和同学一起玩了,而且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学习成绩明显下降。”
2022年2月17日,本报从顾处获悉,四川省高院已于2021年12月28日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曲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根据顾提供的终审判决书,关于“曲江犯罪原因能否认定为婚姻纠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在顾明确提出分手后,曲江在公安机关多次批评教育下仍拒不悔改,继续追求、拦截、侮辱、恐吓,并企图恢复与顾的关系,对顾及其家人、同事的生活、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最后甚至持刀杀害他人。
另外,曲江在对顾怀恨在心,决定杀死顾泄愤后,准备了菜刀、匕首等作案工具以及作案后逃跑用的行李,并转移逃跑用的车辆,是有预谋的犯罪行为。事发时,曲江用偷来的钥匙进入古居住的房间。当着未成年人陈某某的面,持菜刀猛砍,用匕首刺顾56处,致顾死亡,对陈某某的心理造成了伤害。案发后,曲江立即将作案工具清理干净并丢弃。他开着电瓶车躲避监控,逃到岳池县,在那里被抓获。曲江虽有坦白情节,但却是有预谋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民愤极大,人身危险性极大。所以量刑时不会从轻处罚,依法可以判处死刑。
编辑:唐图片编辑:金杰
校对:徐一佳
本文标签: 离婚后孩子父亲判刑会影响孩子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世界小姐的小世界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傻傻的骗子
2022-03-12 04:35:11 回复
作案。次日凌晨5时30分左右,曲江从楼顶来到顾住处16楼,用之前偷的钥匙进入顾家中,关掉总电源开关,持凶器强行摔门进入顾及其女儿(未成年,未满8岁)睡觉的房间。曲江来到床边,当着女儿的面用菜刀猛砍顾的头、肩、背、四肢,又用匕首连续刺向顾的胸、腹部,导致其全身50多处伤口
疯狂一夜
2022-03-11 20:06:23 回复
理此案。庭审中,曲江的辩护人提出,2020年疫情期间(三四月份),曲江和顾在宾馆住了半个月,还去了顾家住。他建议法院收集两人同居的证据,如果有的话,可以强化本案是婚姻纠纷引起的事实;
帅到没人爱
2022-03-11 22:20:09 回复
房间。曲江来到床边,当着女儿的面用菜刀猛砍顾的头、肩、背、四肢,又用匕首连续刺向顾的胸、腹部,导致其全身50多处伤口,最后“死于急性失血性休克”。顾的女儿证实,曲江被害时,她浑身发抖,两腿发软,坐在床上不敢动。曲江跑走后,发现母亲大量出血,她不肯,于是去厨房拿冷水泼在母亲脸上,但“她还是没醒
本文已有2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