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纠纷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7 | 评论:3
来源:江阴日报-江阴网
4月15日,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发布相关通知,明确了人社局经办服务暂停时间、企事业单位和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办法。通知
关于省人社在线综合信息平台切换的通知关于暂停人社经办服务的通知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5月11日,我市将全面应用省人社综合信息平台。为确保平台切换上线成功,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5月10日,暂停各类人社经办服务(继续受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业务);目前正在使用的人社网上申报系统和网上办事大厅停止使用,待省人社综合信息平台上线后,使用全省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
省人社融合信息平台切换上线前,业务办理至4月20日。如有需要,请提前办理相关业务。如有办理问题,欢迎拨打12333咨询。衷心感谢您对江阴人社的理解、支持和帮助。
特此公告。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5日
关于启动省人社融合信息平台的通知相关采集业务事宜
由于社保费征收周期的调整,我市参保单位将面临4月份和5月份(当月)都要缴纳社保费的情况。为确保江苏省社会整合信息平台上线后相关缴费政策和业务办理的顺利衔接,切实减轻企业和参保人员负担,现将2021年4月社会保险费缴费办法通知如下:
1.2021年7月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将征收2021年4月应缴纳的社保费和7月(当月)应缴纳的社保费。
二。企业(含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参保单位2021年4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与2021年7月至12月当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一并征收,分6个月征收。
3.2021年5月至12月期间,上述两类单位注销的,一次性补缴2021年4月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致电: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12333
江阴市医保局:0510-88027359
江阴市税务局:0510-96888722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阴市医疗保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局江阴市税务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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