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4 | 评论:1
前几天《法治进行时》栏目刚刚报道了一位中年妇女在超市自助结账时频繁带货。今天,边肖介绍了另一名与她作案手法相同的女子,法官当庭做出了判决。
今年3月1日,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短发女子推着购物车来到超市自助结账机前。她拿起购物车里的商品,一件一件地扫描,除了压在橘子下面的一袋奶酪,故意省略了。付了其他商品的钱后,这个女人带走了这袋奶酪。
两个月后,该女子再次出现在超市的自助结账机前。在扫描商品码的过程中,她拿出两根蛋清香肠,但只扫描了一根,另一根直接和扫描的商品放在一起。退房后,她又带着蛋清香肠逃走了。也许是甜味。下午,那个女人又回来了。结账时,她又用同样的方法拿了一根蛋清香肠。
9天时间里,该女子频繁出入超市,包括奶酪、香肠、料酒。每次她用同样的方法白拿一件小商品,超市就报警,因为商品经常被偷。
2020年7月23日上午,房山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并坐在被告席上。吴某试图为自己辩护。
被告:第一次忘了扫描奶酪,没找到。后来,我幸运了。我去拿香肠了。服务员说有活动,他给了两根香肠。我以为一根香肠是礼物,所以我扫了一根。
在法庭上,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吴某在同一家超市四次逃避订单,盗窃奶酪一袋、蛋清香肠两根、料酒一瓶,涉案金额39.295元。
检察官说:我们指认了四次,除了这次,还有一次是在2月份。是散装的,黑色的物品,当时没有扫描,拿走了货物。第一次她不能确定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但她又做了这四个行为。
最终,吴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法官当庭做出了判决。判决如下:被告人吴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那么,这个案子的涉案金额只有39多块。被告人为什么会受到刑事处罚?
法官回答:本案涉及多起盗窃案。根据司法解释,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视为多次盗窃,数额没有要求,所以她一年内盗窃四次,符合司法解释,可以认定为盗窃罪。鉴于数额较小,取得了对方的谅解,进行了赔偿,故从轻处罚。虽然判了缓刑,也算是有前科,人生也是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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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多次盗窃开庭之前律师知道判多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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