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2 | 评论:1
关于浙江金丽珊羊绒服饰有限公司
宣布破产清算
(2021)浙0502 8号
经执行局移送破产程序和债务人浙江金丽珊羊绒服饰有限公司申请,法院于2021年8月30日决定受理浙江金丽珊羊绒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泽达(湖州)律师事务所为浙江金丽珊羊绒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金丽珊羊绒服饰有限公司债权人于2021年10月17日前向浙江金丽珊羊绒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丁龙大厦8楼802;邮政编码:313000;联系电话:13732399098/18768260170)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为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前进行补充申报,但无权对之前已经进行的分配要求补充分配,同时必须承担审查确认债权补充申报所发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浙江金丽珊羊绒服饰有限公司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浙江金丽珊羊绒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根据《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破产案件简易审判程序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我院将于2021年10月27日以书面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进行非现场表决。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出席债权人会议。
特此宣布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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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三界判官
2022-03-12 01:49:56 回复
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为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前进行补充申报,但无权对之前已经进行的分配要求补充分配,同时
夏夜咏叹调
2022-03-12 00:55:44 回复
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前进行补充申报,但无权对之前已经进行的分配要求补充分配,同时必须承担审查确认债权补充申报所发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
想和你同床
2022-03-11 17:43:19 回复
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前进行补充申报,但无权对之前已经进行的分配要求补充分配,同时必须承担审查确认债权补充申报所发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浙江金丽珊羊绒服饰有限公司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浙江金丽珊羊绒服饰有
万里寻鹤
2022-03-12 03:40:59 回复
定,我院将于2021年10月27日以书面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进行非现场表决。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出席债权人会议。特此宣布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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