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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引言: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捏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除了普通诈骗,还有特殊诈骗,具有诈骗的基本特征。民事欺诈是指民事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一方故意表示不真实的信息,使

引言: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捏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除了普通诈骗,还有特殊诈骗,具有诈骗的基本特征。民事欺诈是指民事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一方故意表示不真实的信息,使另一方产生错误的认识,从而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

张煌诈骗案: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被告黄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高息向他人借款并出具借条。借来的钱用于合法的商业活动,如股票市场投资和偿还银行贷款。认定黄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依据不足,确实存在捏造或者隐瞒事实的情况。但其行为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属民事欺诈。

具体来说,刑事审判参考文件1372号指导性案例认为:

1.金章借钱经营,炒股是合法行为。虽然他借钱的时候没有告诉债权人公司倒闭的真实情况,但这只能说明他是骗贷,不等于非法占有。他应该被视为民事欺诈。他只应该承担还贷的责任,应该是无辜的。上述案例对于理解和厘清诈骗犯罪与民事诈骗的界限具有代表性。

2.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区分诈骗罪与民事诈骗罪,可以从作弊内容、作弊程度、作弊结果三个方面入手:一是作弊内容。犯罪是对全部事实或全部事实的欺骗,民事欺诈是对个别事实或部分事实的欺骗。第二是欺骗程度。如果行为人采用欺骗手段,但未达到使他人无对价交付财物的程度,则可能只构成民事欺诈;如果行为人采取的欺骗手段达到了误导他人、处分财产的程度,则构成诈骗罪。一般情况下,为了减轻责任,民事欺诈者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制造一些借口,但不会逃避责任,而欺诈者则是在努力使自己逃避责任,最终使对方遭受损失。第三,是欺骗的结果,需要与主观上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相区分。此外,还需要把握以下三点:第一,准确认定行为类别是正确把握刑事诈骗与民事诈骗界限的前提。刑事诈骗案件根据侵害法益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刑法第三章规定的诈骗犯罪,主要包括刑法第八节规定的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证券诈骗和保险诈骗、合同诈骗;第二类是刑法第五章的诈骗罪。由于前述诈骗犯罪客观上属于社会经济生活的不同领域,相对人的主体性质不同,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同,涉嫌侵权的法益也不同。具体可细分为四种情况:一是借贷行为,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等;二是与金融票据有关的行为,如行为人利用金融票据和信用卡实施的诈骗;三是市场交易,如市场主体之间的合同欺诈;第四,纯粹侵犯财产权,如捏造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次,准确把握诈骗的本质和效果,是正确把握刑事诈骗与民事诈骗界限的基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十八条规定,“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而我国刑法中集资诈骗、贷款诈骗、合同诈骗的表述,是基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采用诈骗的方法。对于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信用证诈骗、证券诈骗、保险诈骗,行为人实施诈骗或者具有法定情形之一是必不可少的。由此可见,我国民法对诈骗罪的定义采用的是客观行为的描述性定义,而刑法对诈骗罪的定义采用的是主客观的统一定义。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刑法增加了考虑行为人诈骗行为目的的条件,即只有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才能以刑事诈骗罪定罪,否则只能以民事诈骗罪定罪。再者,准确理解刑事与民事立法精神,是正确把握刑事诈骗与民事诈骗界限的核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刑法和民法都承担着调整和保护市场主体的人身利益、财产权利和公共利益的功能。在办理刑事诈骗、民事诈骗案件过程中,作为一线检察刑事办案人员,必须准确理解刑事、民事相关立法精神,正确认识刑事、民事立法和程序在调解相关社会关系中的责任划分,平衡公权与私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关系。具体而言,在案件审查批捕过程中,要注意考察刑事程序介入的时间和过程,评估通过民事程序解决纠纷的现实可能性,在被骗当事人确实能够通过民事程序挽回损失、被损害的社会关系和法益能够得到及时修复的条件下,秉持刑法谦抑性,坚持民事优先,督促和引导侦查机关不要轻易介入和干预民事程序,加强对侦查工作的法律监督;在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要善于将案件放在相应的经济社会环境中综合分析判断,依法审慎认定案件事实,避免单纯依据侦查机关的定罪理念审查案件,同时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和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正确理解立法本意, 避免硬性适用法律规定和客观归责,以保证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界限清晰和三者效果的有机统一。

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侵犯的是不同的法益(从司法判例中认识诈骗犯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界限)

3.本案中,二审法院无罪释放的理由如下:一是认定被告金印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依据不足。从涉案证据可以看出,黄借款时具有还款能力,且该借款用于合法活动。无力偿还是因为贷款手续出差,不是个人挥霍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二、被告黄确实捏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但应当定性为民事欺诈。如被告人黄以工厂生产需要资金为由,借款1000万元,但实际上取得该款项后,部分资金用于炒股,在借款原因和该款项用途上存在欺诈行为;贷款人要求抵押时,金印伪造了房产证和土地证作为抵押,也存在欺诈行为。但金章明确表示有向他人借款的意思,并在取得借款资金后,及时出具借据,符合民间借贷的形式要求。在这方面,贷方不会对贷款资金产生错误的理解。

本文标签: 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律师能会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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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桀骜公子

    桀骜公子

    2022-03-11 18:26:42    回复

    骗、贷款诈骗等;二是与金融票据有关的行为,如行为人利用金融票据和信用卡实施的诈骗;三是市场交易,如市场主体之间的合同欺诈;第四,纯粹侵犯财产权,如捏造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次,准确把握诈骗的本质和效果,是正确把握刑事诈骗

  • 偷支挑花送给你

    偷支挑花送给你

    2022-03-11 16:42:20    回复

    的条件下,秉持刑法谦抑性,坚持民事优先,督促和引导侦查机关不要轻易介入和干预民事程序,加强对侦查工作的法律监督;在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要善于将案件放在相应的经济社会环境中

  • 山川河流

    山川河流

    2022-03-11 20:04:54    回复

    引言: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捏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除了普通诈骗,还有特殊诈骗,具有诈骗的基本特征。民事欺诈是指民事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一方故意表示不真实的信息,使另一方产生错误的认识,从而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张煌诈骗案:

  • 春日无尾熊

    春日无尾熊

    2022-03-12 00:36:40    回复

    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等;二是与金融票据有关的行为,如行为人利用金融票据和信用卡实施的诈骗;三是市场交易,如市场主体之间的合同欺诈;第四,纯粹侵犯财产权,如捏造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次,准确把握诈骗的本质和效果,是正确把握刑事诈骗与民事诈骗界限的基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

  • 卢燕凝宽

    卢燕凝宽

    2022-03-11 15:51:28    回复

    真的啊

  • 郭岩莉莎

    郭岩莉莎

    2022-03-11 15:51:28    回复

    对对对

  • 樊巧丹媚

    樊巧丹媚

    2022-03-11 15:51:28    回复

    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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