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5 | 评论:3
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榆林市城市道路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如期举行。由消费者、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者、NPC代表、CPPCC委员、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组成的22名听证代表,在市物价局代表、新闻媒体和群众观察员的共同监督下,就城市道路公共泊位停车收费方案发表了意见,围绕这一关乎市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会后,市物价局将认真研究听证会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如实汇总整理,并综合考虑停车服务成本、消费者承受能力等因素,进一步修改完善定价方案,形成听证报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利用价格杠杆加快泊位周转率
听证会上,市物价局和城投公司(玉林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单位)首先围绕方案详细介绍了市区停车收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据介绍,停车收费服务的目的不是收费,主要是限制停车时间,加快泊位周转利用率,通过“谁占用谁付费,占用时间越长,付费越高”的价格杠杆,减少道路停车泊位长期占用和公共资源滥用的现象。同时,应建立“路内停车高于路外停车”的差异化收费制度,引导车辆分流到室内停车场等路外停车场,从而更好地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场,最终达到从源头上解决停车问题的目的。
大多数与会者同意逐步收费方案
对于城市道路车辆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多位听证会参加人表示比较赞同阶梯式收费方案。因为阶梯式收费可以更好地鼓励车主“停好快走”,加快公共停车位的周转速度。
停车费起始时间也是与会者讨论的焦点话题。参加人员琦君、邹飞剑等。认为临时泊位是公共资源,具有服务性质。平时开车出去接人、等人或者去银行办业务,难免会把车临时停在路边。所以指定停车不超过20分钟不收停车费是非常必要的。同时,是否可以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停车费减免时间?
市人大代表曾全邦认为,停车费方案规定汽车停放20分钟以下可以免费,但对于电动车、摩托车没有相关设置。可以考虑设置电动车、摩托车免费停车的起始时间吗?毕竟他们是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也是停车费较多的群体。同时,还建议将城区公共泊位划分为自行车泊位,体现通过停车费引导人们绿色环保出行的初衷。
专家代表律师潘达提出了自己的担忧。他说,城市道路上的公共停车位是利用城市道路等公共资源划定的,属于公共停车位,性质上是非盈利的,收入纳入财政。所以这些车位和经营性私人停车场是有区别的。停车人缴纳的费用是公共资源占用费,不是保管费。根据相关法律,“停车位属于公益性,停车费按照管理成本收取。车辆被盗或损坏的,不承担因被盗或损坏造成的法律责任”。因此,在实际操作中,相关部门和单位需要考虑如何协调和明确法律责任和义务。
消费者代表许说,他从外地来玉林做生意、定居,对玉林近年来车路矛盾的升级深有感触。他去过很多城市,这些城市很多都通过停车费有效缓解了车辆和道路的矛盾。因此,他赞同城市道路停车费的措施,因为这将促进公共资源更加合理有效的利用,对缓解“停车难”和道路拥堵将起到促进作用。(记者陶)据
原标题:城市道路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昨日召开道路停车,阶梯式收费方案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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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獨傢记忆
2022-03-11 22:02:28 回复
度,引导车辆分流到室内停车场等路外停车场,从而更好地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场,最终达到从源头上解决停车问题的目的。大多数与会者同意逐步收费方案对于城市道路车辆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多位听证会参加人表示比较赞同阶梯式收费方案。
你压着我腿毛了
2022-03-12 01:02:45 回复
摩托车免费停车的起始时间吗?毕竟他们是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也是停车费较多的群体。同时,还建议将城区公共泊位划分为自行车泊位,体现通过停车费引导人们绿色环保出行的初衷。专家代表律师潘达提出了自己的担忧。他说,城市道路上的公共
江湖浪子
2022-03-11 18:13:46 回复
车场是有区别的。停车人缴纳的费用是公共资源占用费,不是保管费。根据相关法律,“停车位属于公益性,停车费按照管理成本收取。车辆被盗或损坏的,不承担因被盗或损坏造成的法律责任”。因此,在实际操作中,相关部门和单位需要考虑如何协调和明确法律责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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