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9 | 评论:2
网友通过“莆田东南网”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留言咨询:请问律师,不还的流氓欠的钱,我们该怎么讨回来?
福建陆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春平回答:
网友咨询的这个问题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现象。债务人耍流氓不还钱,已经不能通过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建议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民间借贷案件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被告所在地法院和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前,需要收集足够的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如提供借据、银行转账凭证、取款凭证、短信记录等。,只要能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就可以作为支持你主张的证据。去法院起诉需要带的东西: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对方身份信息(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借条或欠条、银行转账记录等。通过法院诉讼收回欠款是你目前能采取的最好办法。(以上观点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和住所等信息;
(三)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合同约定履行地的,约定的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对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物为支付货币的,收到货币的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房地产交付的,房地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对于其他客体,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对于立即结算的合同,交易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未实际履行,双方住所地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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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脑袋生锈了
2022-03-11 20:58:42 回复
同,交易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未实际履行,双方住所地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律师在线在日常生活中,很多公民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不知道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为充分发挥律师和新媒体在普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公平正义、维护
探索小熊
2022-03-11 20:07:03 回复
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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