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94 | 评论:3
文/羊城通讯员刘东
实习生卜王雅静亚桐
广州一律师到佛山出庭。在法官提示后,他拒绝穿自己的律师袍,说“没有别人穿过的衣服”,反驳法官“没素质”,并称三名女法官是“三个女人的命”。近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法院对一名在旁听庭审时违反法庭纪律的律师处以5000元罚款。
律师不服处罚决定,向佛山中院申请复议。7月23日,佛山中院作出复议决定: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决定。
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在佛山禅城法院受理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担任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2019年7月4日上午,该案第二次公开开庭时,刘身着无袖便装出庭。被合议庭告知应着律师袍出庭后,可凭律师证向法院立案庭借律师袍,但仍不听警告。
刘拒绝穿律师袍出庭,理由如下:“我认为民事案件没有穿律师袍的必要,也没有接到法院需要穿律师袍开庭的通知。在广州开庭不需要穿律师袍。我不穿别人的衣服,每个人的身体状况不一样,法院提供的律师袍卫生也没有保证。"
新华社资料图,图文无关。
当法官对上述理由作出有理有据的答复时,刘情绪激动,言辞激烈,声音洪亮。合议庭成员提醒并告诫其注意律师的职业素养,其迅速反驳法官“你是一个没有素质的法官”,并以“真是三个女人的命”侮辱合议庭的三名女法官。
后来法官通知法警出庭维持法庭秩序后,庭审继续进行,刘没有穿律师袍也没有出庭。刘在庭审中使用手机,未经合议庭许可,在庭审结束后对庭审笔录进行拍照。他在法警检查是否拍照、录音时不配合,言辞激烈,态度恶劣。
佛山市禅城区法院认为,刘的言行违反了律师在审判中应当遵守的执业纪律,损害了律师形象,影响了审判活动的正常开展。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对刘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作出后,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就刘不穿律师袍出庭、未经合议庭许可对庭审笔录进行拍照、侮辱合议庭成员、不尊重合议庭成员等上述违法行为,向广州市律师协会发出司法建议,建议依法予以查处。
法院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规则》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守则》等相关规定,律师应当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出庭时,律师应当按照职业着装规范着装,举止文明礼貌,不得使用侮辱、谩骂或诽谤性语言,未经法庭许可,不得使用手机拍摄庭审活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保障律师诉讼权利、规范律师参与庭审活动的通知》精神,人民法院尊重和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律师尊重法院权威,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为法院依法审判、律师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环境。
在尊重和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同时,佛山禅城法院将视情节对个别违反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的律师进行严肃处理。
来源|羊城学校
编辑|范美玲
实习生|赖楚怡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战场猛将
2022-03-11 19:42:18 回复
不得使用手机拍摄庭审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保障律师诉讼权利、规范律师参与庭审活动的通知》精神,人民法院尊重和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律师尊重法院权
亲爱的热爱的你
2022-03-11 21:20:40 回复
师不服处罚决定,向佛山中院申请复议。7月23日,佛山中院作出复议决定: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决定。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在佛山禅城法院受理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担任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2019年7月4日上午,该案第二次公开开庭时,刘身着无袖便装出庭。被合议庭告
扯你双马尾
2022-03-11 16:12:02 回复
山市禅城法院对一名在旁听庭审时违反法庭纪律的律师处以5000元罚款。律师不服处罚决定,向佛山中院申请复议。7月23日,佛山中院作出复议决定: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决定。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
本文已有3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