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6 | 评论:3
去年6月,最高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网上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高效、便捷、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的司法需求,特别是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案件的正常审理。而刑事案件网上诉讼只规定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刑事简易程序案件;二是减刑假释案件;第三种是因特殊原因不适合网上审理的刑事案件。
对于刑事案件的在线审理,是否需要征得辩护律师的同意?根据《规则》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网上诉讼应当征得当事人同意。所以在实践中,一些法院直接粗暴地决定不经辩护律师同意就在网上开庭,美其名曰被告人(当事人)已经同意网上开庭不影响被告人的辩护权。如果辩护律师拒绝参加网上庭审,可以指派一名法律援助律师。
笔者认为无视法律规定,曲解和适用法律规定是片面的、机械的,甚至是自我中心主义的典型体现。《规则》第二条规定了网上诉讼的合法自愿原则,是整部法律的基石。它相当于刑法的原则,如罪刑法定原则,贯穿整个刑法。合法自愿原则明确规定必须取得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同意,这里的其他诉讼参与人显然包括辩护律师(当然也包括检察官)。此外,《规则》第37条还对刑事案件作出了特别规定。经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同意,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对被告人进行网上讯问、庭审、宣判等。
同一案件部分被告人(辩护律师)同意在线诉讼,部分被告人(辩护律师)不同意在线诉讼,能否将同意的进行线上开庭,不同意的进行线下开庭?《规则》第四条第三款规定,部分当事人同意适用网上诉讼,部分当事人不同意的,可以与同意的当事人在线进行相应的诉讼环节,也可以与不同意的当事人线下进行相应的诉讼环节。但不明确是否同时单独进行审判诉讼活动。也就是说,庭审很有可能采取线上线下分开审理的方式,即在同一刑事案件中,一部分被告人线上审理,一部分被告人线下审理,但在不同时间异步进行。这相当于把同案起诉的刑事案件分开审理。
根据2021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新解释》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对于一案起诉的共同犯罪或者相关犯罪案件,被告人数量多,案情复杂。人民法院认为分庭审理更有利于保证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可以实行分庭审理。案件的分案审理不影响质证权等诉讼权利的行使。对于分案起诉的共同犯罪或者相关犯罪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合并审理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保障诉讼利益、准确定罪量刑的,可以同案审理。也就是说,合审或分审的最终决定权在人民法院,但不能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
此外,两高2015年发布的《关于规范刑事案件适用“另案处理”的指导意见》和两高一中2015年发布的《关于办理群体性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明确规定了案件划分。其中,《关于规范刑事案件适用“另案处理”的指导意见》规定了下列可以另案处理的情形:依法要求移送管辖的;系未成年人需要办理的案件;同案犯罪嫌疑人在被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时在逃,不能到案的;涉嫌其他犯罪,需要进一步侦查的,不宜与同案犯罪嫌疑人一并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或者其他犯罪较为严重,另行处理较为妥当的;涉嫌犯罪的现有证据暂时不符合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的标准,需要继续侦查,而同案犯罪嫌疑人符合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的标准。《关于当前办理集团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直接规定集中审理、集中判决案件。原文:办理共同犯罪案件,特别是集团犯罪案件,除脱逃成员外,必须查清全案事实,再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被告人进行起诉和判决。在整个案件事实没有查清之前,不要急于杀死首要分子或主犯,也不要把案件拆散,分别处理。这样做不仅可能导致定罪不准、量刑不当,还可能导致死无对证,容易漏判同案成员的罪行,甚至漏判罪犯,难以依法“一网打尽”。
因此,笔者认为,同一案件中,有的被告人(辩护律师)同意网上诉讼,有的被告人(辩护律师)不同意网上诉讼,不能机械适用规则,以案审理判决。
在线庭审是否减损被告人的诉讼权利,限制辩护人的辩护权?网上审判在实体和程序层面对被告的权利产生了重大影响。大多数被告的文化程度都很低,在某些情况下,他们可能会在完全混乱的状态下出席庭审。而且在实践中,法院在审判方式的选择上往往掌握着主动权,被告根本不知道自己还有“不同意”的权利,他的程序选择权无法得到实质性的保障。此外,远程网上庭审也不能完全保障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质证权。证据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远程视频庭审仍然使用纸质证据进行质证,被告人无法在羁押场所充分质证庭审,这也违背了我国刑事审判的直接言词原则。法庭如果不能体验被告人的当庭陈述,就无法探究被告人的心理活动,从而影响对案件事实的内心确信。但在质证过程中,辩护人无法保证对被告人进行实时提问和补充发言,并尽可能充分地展开细节。
因此,笔者认为,符合适用条件的刑事案件,可以按照网上诉讼规则进行审理,但前提是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辩护人的辩护权利,只能以牺牲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为代价,被动接受被告人和辩护人,以换取审判效率的提高和法院的便利。
本文标签: 在网上简单问律师违法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黄子琦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撩妹团长
2022-03-12 01:16:35 回复
件;二是减刑假释案件;第三种是因特殊原因不适合网上审理的刑事案件。对于刑事案件的在线审理,是否需要征得辩护律师的同意?根据《规则》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网上诉讼应当征得当事人同意。所以在实践中,一些法院直接粗暴地决定不经
爱看美女的阿呆
2022-03-11 18:52:49 回复
罪案件,被告人数量多,案情复杂。人民法院认为分庭审理更有利于保证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可以实行分庭审理。案件的分案审理不影响质证权等诉讼权利的行使。对于分案起诉的共同犯罪或者相关犯罪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合并审理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保障诉讼利益、准确定罪量刑的,可以同案审理。也
小熊环游记
2022-03-11 19:03:27 回复
去年6月,最高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网上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高效、便捷、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的司法需求,特别是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案件的正常审理。而刑事案件网上诉讼
擅长坑爹
2022-03-11 14:15:11 回复
,也可以与不同意的当事人线下进行相应的诉讼环节。但不明确是否同时单独进行审判诉讼活动。也就是说,庭审很有可能采取线上线下分开审理的方式,即在同一刑事案件中,一部分被告人线上审理,一部分
本文已有3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