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6 | 评论:3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久?
1.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条例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二、工伤认定流程及材料
第十八条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3)医学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职工受伤程度等基本信息。
工伤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申请。
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的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依法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及其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期限中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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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盗高飞
2022-03-11 23:50:52 回复
。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期限中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
够狠才男人
2022-03-11 19:33:28 回复
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期限中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
夜深思公子
2022-03-12 01:58:27 回复
实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
头牌浪人
2022-03-11 20:24:56 回复
工伤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申请。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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