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2 | 评论:2
日常生活中,亲朋好友借车时,车主往往出于好心而拒绝,借车人也很少查看车子的保险情况。但是,一旦发生意外,双方总是追悔莫及。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所借汽车的驾驶人,但该车未投保。车主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网友咨询:
如果别人的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谁来赔付?
河北燕福律师事务所刘雅丽律师解答:
首先要明确,在讨论保险理赔时,要排除普遍的责任免除行为,如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故意保险诈骗、民事纠纷、车辆年检不合格等。,并排除违法行为,如吸毒进行犯罪活动等。没有免责的,根据车主是否有过错另行讨论。
1.车主有过错的,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民法典》将出借车辆所有人的责任改为过错责任,即所有人出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车主有过错的,在强制保险范围内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责任。
2.车主没有过错的,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即使车主没有投保强制保险,车辆没有过错的,也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原因,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的,机动车使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被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与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与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刘雅丽律师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适用《民法通则》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并且该缺陷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机动车安全驾驶的疾病,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刘雅丽律师通过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拥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和律师执业证,2008年开始律师执业。现执业于河北延福律师事务所。办理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本文标签: 租车时没有合同发生事故能找到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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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我们一起努力
2022-03-11 16:40:26 回复
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被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与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
霸气帝王
2022-03-11 16:17:11 回复
主有过错的,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民法典》将出借车辆所有人的责任改为过错责任,即所有人出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车主有过错的,在强制保
小虎队
2022-03-11 19:22:01 回复
服用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机动车安全驾驶的疾病,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刘雅丽律师通过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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