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28 | 评论:1
近年来,汽车租赁市场越来越热,给市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很多纠纷。今天我们就通过首尔市人民法院未央法院审理的一个案例来告诉大家租车时的注意事项。
2018年11月8日,原告张某与被告安汽车服务公司签订新能源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张某租用该公司汽车用于货物运输。另外,约定出租人应为租赁车辆办理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盗抢险、车损险、商业险(保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自燃险等。合同签订后,张某按合同约定支付了一个月的房租和押金,但未详细核实投保信息。
张某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后,报案时被告知车辆没有任何商业保险。因协商无果,张某以安某汽车服务公司违反合同约定,隐瞒车辆保险真实情况,增加车辆使用风险为由,向未央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安某汽车服务公司退还定金1万元,支付违约金1.26万元。
执法法官经审理查明,这是一起轻微的交通事故,没有给张造成经济损失。起诉前,该车已归还安某汽车服务公司,但张仍欠下几个月的租金。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解除租赁合同的协议,原告张某主张的定金及违约金与其所欠租金相抵,双方互不支付。
法官在此提醒您,租车时,不仅要检查车况,还要仔细检查汽车的相关手续是否齐全,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同时,汽车租赁公司也应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共同维护有序的汽车租赁市场秩序。(Xi安报全媒体记者刘小芸)
本文标签: 租车时没有合同发生事故能找到我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小屁孩儿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