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35 | 评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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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合同诈骗罪;民事欺诈;诈骗;区分
摘要:在区分民事欺诈和合同欺诈时,应当注意两种行为的欺骗程度是不同的。诈骗罪的诈骗罪是为了控制交易的结果,所以被害人交付财物没有对价;民事欺诈的骗术是在真实交易前提下的欺诈,受害人遭受的财产损失是合同行为造成的。
说到民事欺诈与诈骗的区分,在客观内容考察中,除了诈骗内容的不同,还有不同程度的诈骗。他们的客观行为决定了两种行为不同的社会危害性,进而决定了不同的法律后果——刑事处罚或民事违约。
欺骗程度是指行为人所采取的欺骗手段是否达到了使他人产生认知错误、处分财产的程度。在民法与刑法交叉的情况下,行为人采取的欺诈手段达到了使他人知错而处分财产的程度,就会构成诈骗罪;如果行为人采用欺骗手段,但未达到使他人交付财物而不加对价的程度,则只是民事欺诈,不构成诈骗罪。所以在这些情况下要区分欺骗的程度。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诱导他人参加某种活动,并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并不是诈骗罪的充分要件。关键在于行为人在参与某种活动时,是否采用欺骗手段使他人产生认知错误,并对财产进行处置。
比如说。1990年11月1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关于设置圈套诱骗他人赌博以获取钱财一案如何定罪的问题(川法研字第1990145号)。
请示报告指出:“我省一些地方出现了设置陷阱诱骗他人赌博从中捞钱的情况。这类案件通常在公共场所公开进行,如公共汽车站、火车站等。猜红蓝铅笔,以猜对输赢来诱骗他人赌博,这种事情很常见。因为赌徒摆弄红蓝铅笔,设置机关,猜红变蓝,猜蓝变红,还有赌徒。
为了骗取赌客的信任,赌客往往以同伙赢钱为诱饵,诱使他人就范。对于这类案件如何定罪,我们在讨论中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赌博活动中经常存在设置陷阱行骗的情况,具有欺骗性,但客观行为是实施的赌博行为,参赌双方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应以赌博罪论处。
第二种意见认为,这种设置陷阱引诱他人赌博骗钱的行为不同于一般赌博。更符合诈骗的特征。赌博只是一种诈骗手段,本质还是虚构或者隐瞒真相,让人信以为真。诈骗应该定义为诈骗,而不是赌博。
我们倾向于第二种意见。如果没有,请回答。
对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上述请求。1995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如下答复:“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赌博以获取钱财,属于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以赌博罪定罪处罚。如果赌客识破骗局,要求退还输掉的钱,赌客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拒绝退还,应以赌博罪从重处罚;造成参赌人员受伤或者死亡的,应当依法以赌博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处罚。”
根据该批复精神,如果只是设置陷阱诱骗他人赌博,甚至在赌博过程中作弊,只能构成赌博罪,但赌博存在欺诈行为。但不能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什么都不能构成诈骗罪。如果诱骗他人参与赌博,并在赌博过程中完全控制输赢,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认定为诈骗,属于赌博诈骗的一种。在这种情况下,赌博只是手段,诈骗才是目的。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利用网络平台实施的诈骗活动,我们可以将这种诈骗称为网络平台诈骗。在网络平台诈骗案中,行为人成立网络公司,建立网络平台,包括期货交易平台、各类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外汇交易平台等。在交易过程中,行为人采用欺骗他人参与交易、在交易中作弊等各种欺诈手段。
此类案件应认定为民事诈骗还是刑事诈骗,往往存在争议。在这方面,应确定不同的情况。
在交易过程中,利用网络平台进行欺诈操作,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比如以提供报价、引导操作、保证赚钱为诱饵,引诱受害者在平台上投资交易,代理人通过告诉代理人价格报价的方式向客户发送反向报价,或者代理人发送报价并在后台反向操作等。,从而造成他人亏损,骗取他人投资款。
在被告获取利润的三种方式,即手续费、利差和客户损失中,前两种属于非法经营利润,而第三种客户损失属于欺诈性收益。如果没有第三次获利,那么被告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但在经营中存在民事欺诈。第三种获利方式是通过欺诈手段取得的,应构成诈骗罪。
在交易过程中,不控制网络平台,而是利用他人网络平台操纵市场,通过交易活动获取利润,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比如利用商品交易平台,通过操纵价格走势,造成受害者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存在真实的商品交易,与没有真实对价的欺诈有着本质的区别。同时,商品价格的变化也是真实的。虽然存在通过优势资金影响甚至操纵价格的情况,但这种操纵不同于伪造、修改k线造成的价格波动假象。即使可能符合其他犯罪的构成要件,也不属于诈骗罪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
在诈骗罪中,被害人基于被骗的认知错误,将财物交付给行为人或者其指定的人。本案中,受损客户并不是基于欺诈导致的认知错误交付财产,因此不构成诈骗罪。
从上述两类案件来看,虽然都是诱导他人在网络平台上从事交易,但具体手段不同。
第一种情况,网络平台本身是虚假的,被告实际上完全控制了交易活动的结果。名义上受害人似乎因为参与网络平台交易而遭受了财产损失,但实际上是被骗并交付了财产。同样,被告人在网络平台上通过欺骗手段,无对价取得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
第二种情况,网络平台真实合法,被告利用第三方网络平台诱导他人参与商品交易,通过操作市场非法获利。这是一种类似操纵期货市场的行为,但由于商品交易不属于期货交易,不构成操纵期货市场罪,只能以民事欺诈论处。
由此可见,诈骗罪的欺骗行为已经达到了控制交易结果的程度,所以被害人交付了财物而没有对价;民事欺诈的欺骗是在真实交易前提下的欺诈。受害人虽然遭受了财产损失,但那是被骗造成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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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包括借款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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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帅且牛逼
2022-03-11 22:23:09 回复
组建强大的经济犯罪辩护团队。关键词:合同诈骗罪;民事欺诈;诈骗;区分摘要:在区分民事欺诈和合同欺诈时,应当注意两种行为的欺骗程度是不同的。诈骗罪的诈骗罪是为了控制交易的结果,所以被害人交付财物没有对价
薄雾山林
2022-03-11 20:37:40 回复
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以赌博罪定罪处罚。如果赌客识破骗局,要求退还输掉的钱,赌客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拒绝退还,应以赌博罪从重处罚;造成参赌人员受伤或者死亡的,应当依法以赌博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处罚。”根据
抚裙
2022-03-11 21:19:10 回复
种意见认为,赌博活动中经常存在设置陷阱行骗的情况,具有欺骗性,但客观行为是实施的赌博行为,参赌双方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应以赌博罪论处。第二种意见认为,这种设置陷阱引诱他人赌博骗钱的行为不同于一般赌博。更符合诈骗的特征。赌博只是一种诈骗手段,本质还是虚构或者隐瞒真相,让人信以为真。诈骗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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