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42 | 评论:3
【案例】
2021年4月16日,王到保定某工地上班。过马路时被刘驾驶的汽车撞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肇事车辆只投保交强险,未投保商业三重险。关于误工费的赔偿,王认为应按照建筑行业标准进行赔偿,每日赔偿178元。刘认为应该按照农林牧渔每天93元的标准进行补偿。因争议较大,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王遂向法院起诉。
[试用]
2021年12月27日,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认为,原告王某因未能出具在职证明,且未提供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工资收入,参照事故发生地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标准即每天102元计算误工费。
(陈少勇)
附言
对此,王询问误工费如何计算。中国法学会会员、曲阳县曙光法律服务所陈少勇认为,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司法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 >的通知》(高技发〔2020〕31号)规定,无固定收入的农村居民 按照上一年度农林牧渔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365天×误工天数; 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需要有用人单位出具的因误工实际减少收入证明、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连续3个月以上的工资银行流水和延误的工期等证明材料支持。
结合本案,由于原告不能提供连续三个月以上的有效就业和工资收入证明,法院按照事故发生地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标准进行判决是合理的。
本文标签: 误工费有合同就可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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