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3 | 评论:3
1月21日,经历了从犯罪嫌疑人到被法律认定为正当防卫而未被批捕的朱某义感慨万千,特意将写有“解释理化矛盾,恪守正义,促进和谐”的锦旗送到湖南省江永县检察院,感谢检察机关弘扬社会正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1年12月15日,江永县上江尾镇幸福村村民朱某佳酒后来到朱某兵在村活动中心经营的小卖部,看见朱某义等4人在打麻将,并试图抢占位置参与其中。因朱某义等人不同意,双方发生争执。其间,朱某甲先推倒麻将,后用麻将击打朱的头部、眼睛等部位。被打后,朱某起身将朱某佳推倒在地,跑出门外。朱某佳随后拿着板凳追了出去。朱某义见状,从旁边拿起一根木棍进行防范。朱某佳扔掉板凳,从旁边拿起一根竹竿先打朱某毅。朱某毅随后用棍子还击,击中朱某佳的鼻子,致其倒地。看到对方倒地后,朱博一立即停下脚步跑开了。后来起床的朱某佳,因为找不到朱博一,跑进小售楼部,砸了几张麻将桌椅。经鉴定,朱某佳鼻部骨折构成轻微伤。
同年12月28日,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朱博一审查逮捕。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案件可能性质有误,涉及正当防卫,即向分管院领导和检察长汇报。
听了汇报后,院领导非常重视。今年1月4日,组织召开检察委员会会议,认定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该院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朱某义当天被释放回家。1月28日,经永州市检察院复核,维持确认。
同时,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朱某佳不仅仅是被害人,而是酒后滋事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在指导侦查后,及时对朱博一的伤情和朱某兵被毁坏财物的价值进行了鉴定。经鉴定,朱博一轻伤(三处),朱某兵损失7000余元。1月11日,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对朱某佳立案刑事拘留,并报捕。
面对从被害人到犯罪嫌疑人的转变,朱某佳的家人情绪激动,怀疑检察机关不公,多次来到检察院要求“给个说法”。同时,朱某兵还多次要求检察院帮助其挽回损失。
面对群众的质疑和不解,检察官们耐心倾听,认真讲法讲理。经过多次沟通,朱某佳家人逐渐冷静下来,主动提出调解。经过同样的解释,看守所里的朱某佳也表示认罪并从轻处罚。最终,在检察机关多次调解下,朱某佳家属代表朱某佳主动赔偿损失并向朱某兵赔礼道歉,取得谅解。双方签署了和解协议并握手言和。
为进一步释法,弘扬社会正气,引导公众合法、理性、和平解决鸡毛蒜皮的纠纷,1月21日,由永州市检察院牵头,江永县检察院组织邀请人大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村干部、法律界人士,就朱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朱某是否有逮捕必要等问题,公开举行听证会。
听证员认为,朱博一的行为是为了保护其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检察机关采取正当防卫行为制止不法侵害,定性准确。朱A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没有社会危险性,没有逮捕他的必要。会后,该院针对案件背后暴露出的村风建设、疫情防控等问题,立即向各乡镇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2月9日,检察官专程来到上江尾镇幸福村进行后续回访。经过回访得知,朱某佳在家中取保候审期间表现良好。村活动中心目前已焕然一新,不再对外出租。拟用于建设村老年活动中心,进一步丰富村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助力乡风文明建设。(张毅锋、李芹、何)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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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1 14:33: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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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2 00:17: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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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1 17:20: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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