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7 | 评论:3
案由:离婚夫妻一方离婚后不履行协议怎么办?自愿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3月10日,舞钢市人民法院邓家铺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的纠纷。原告尹东海(化名,男)一次性支付被告小(化名,女)经济补偿金16.28万元,双方所生子女的抚养权由尹向阳(化名,女)变更为男方尹东海。一场因离婚协议不清引发的风波尘埃落定。
案情回顾:2016年原、被告经人介绍认识,于2016年7月在武冈市民政局登记结婚。2017年2月,被告生下儿子尹汉洲(化名),2018年6月生下女儿尹向阳。因原、被告婚前了解较少,导致婚后矛盾不断,遂协商离婚。离婚协议是:
1.两人的婚生儿子由男方抚养并随其生活,婚生女儿由女方抚养并随其生活,两个孩子的一切费用由男方负责;
2.双方确认无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各自负责;
3.男方付给女方30万,其中10万在离婚当天还清,其余20万在离婚后6年内还清。
因原、被告在离婚协议中未约定该30万元的用途,尹东海在支付女方10万元后,拒绝支付剩余20万元,并于2020年2月24日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与前妻达成的离婚协议无效。原因是尹东海认为约定的30万元中只有10万是支付给女方的经济补偿金,其余20万是给女儿的抚养费。离婚后,女儿尹向阳几乎一直由男方抚养,故拒绝支付剩余的20万元,并要求法院将尹向阳的抚养权变更到自己名下。但庭审中,女方称30万元是尹东海同意支付给自己的经济补偿金,她想抚养女儿,但尹东海以各种理由推脱。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邓家铺法院最终使双方达成上述调解协议。
法官说法:离婚时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前提是协议中所有条款必须约定明确,不能因疏忽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一方反悔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认定协议效力,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文标签: 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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