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4 | 评论:1
黄舟中国画作品
不知名的城市雕塑
军事展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几千年来法律第一次对女性赡养义务的规定有了最大的尊重。
怎么说呢?
千百年来的法律,甚至近代的民国立法,都把儿媳赡养公婆作为一种天然的义务,强行烙在女性身上。从形式上来说,作为夫家的一员,作为夫家的妻子,这种义务是自然的,是天命所定的自然义务。其实媳妇(女)作为夫妻财产是先天的。当然,认为媳妇和婆家以及婆家是(个人)依赖和被依赖的,是婆家的家庭成员(屋里我老婆之类的)。媳妇和自己的家庭(俗话说娘家)只有一个父女关系,在旧法和家庭伦理上被视为外人。不是还有离婚的女人不能回娘家住这种极其落后愚蠢的事情吗?
现在大家都在说民法典中媳妇和女婿的赡养义务。事实上,此前的法律、民法通则、婚姻法等多部相关司法解释都没有规定过对儿媳的赡养义务(特别但书等法律法规暂且不提)。)。
儿媳的义务(辅助义务也是一种义务,毕竟是从属义务,可以理解为不是主要义务)恰恰是立法的进步(如果设置了女婿的赡养义务,一定程度上也会体现一些立法的进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先进的立法精神,终究是把“三纲五常”这种视女为附庸、视媳妇为私有的观念枷锁扔进了历史的垃圾堆。
随着立法的进步,女性得到了应有的尊重。(应该是长文讨论,没有所谓的小文章。参见)
本文标签: 美国人离婚要给妻子赡养费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阿龙的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