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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记者/李自健编辑/叶宇2月28日早上7点,王春香送他的妻子王美兰出去工作。2021年12月3日,经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王美兰因非法买卖僧鹦鹉,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记者/李自健编辑/叶宇

2月28日早上7点,王春香送他的妻子王美兰出去工作。

2021年12月3日,经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王美兰因非法买卖僧鹦鹉,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22年1月27日,王美兰被取保候审,回到德州市陵城区宋佳镇王集村的家中。2月17日,德州中院认为,一审法院违反法定程序,限制了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合法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撤销原判,发回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重审。该案件现在正由二审法院移交给原一审法院。

妻子刚回家时,王春香不想让王美兰打工,而是打官司借了十几万元外债,造成了很大的经济压力。2022年春节后,朋友介绍王美兰在一家幼儿园上班。王美兰曾开过幼儿园(后停止经营),曾被山东省妇联评为优秀教育工作者。

王春香说:“养鹦鹉,借钱打官司。她也想挣钱还债,补贴点家用,就答应去打工了。”

目前,王春香也在努力还债。他告诉记者,他和妻子一直认为养鹦鹉不违法,属于人工家养。鹦鹉怎么会是濒危野生动物?“我们觉得不好意思,借钱打官司只是为了讨个说法。”

养殖、出售鹦鹉被判刑

王美兰养鹦鹉之前,在王集村开了一家幼儿园。这几年因为村里很多人都去城里生活了,村里的孩子越来越少,办一个幼儿园一年的收入也就两万左右。王春香平日在附近的村庄和城镇做装修工。他收入有限,家里需要三个孩子上大学,经济负担较重。

2018年4月,了解家里情况的王美兰亲戚告诉王美兰,办幼儿园不赚钱,孩子读书需要钱。有人建议她养鹦鹉。告诉亲戚王美兰,他认识的一个朋友养鹦鹉,年收入七八十万。这位亲戚建议王美兰学习养鹦鹉的技术,这样可以帮助她的家人。

王美兰觉得亲戚关系好,介绍赚钱的方法也是在帮她。从那以后,她就打算养鹦鹉。经亲戚介绍认识段某某(另案处理)后,于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从段某某处购买僧鹦鹉22只、孙锥尾鹦鹉4只。王春香说:“我觉得这就像在家里养几只鸡鸭一样。买下来养着就行了。”

第一批鹦鹉买回家后,王美兰把鹦鹉当鸟放在院子北边的一个房间里。2018年冬天寒假,王美兰和父母沟通幼儿园不打算再开了,准备全心全意“培养鹦鹉”。随后,王美兰关闭了幼儿园,在原幼儿园校舍简单改造后,购买了空调音器等设备作为养鹦鹉的房间。

这个时候,王美兰还不知道,养鹦鹉是需要有关部门许可的。后来在一个和养鹦鹉有关的微信群里,有网友提到养鹦鹉需要办理相关证件,王美兰看到后的第一反应是“有点迷茫”。王春香说,当时王美兰就去打听怎么办证,也去过相关部门很多次,但一直没有办证。

由于没有拿到许可证,王美兰去找了把鹦鹉卖给她上一家的人。段某某告诉她,只要他有养殖鹦鹉的许可证,如果有人问,她就说王美兰给段某某打工。王美兰仍心有余悸。她曾多次找到段某某,试图寻找解决办法,但一直没有结果。

2020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来袭。王春香表示,由于疫情、旅行限制等原因,目前仍无法获得养殖鹦鹉的相关许可。

王美兰第一年养鹦鹉的时候没有客户,就在微信群里发鹦鹉的照片找买家。其中一个济南人加了王美兰的微信,自称帮忙卖鹦鹉。王美兰把鹦鹉卖给了这个济南人,这个济南人把鹦鹉卖给了湖南的一个客户。事发后,湖南警方找到了济南卖家,根据微信通话和转账记录找到了王美兰。

当年5月14日,湖南省临湘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到王美兰家中调查,王美兰积极配合办案民警到当地派出所调查。

起初,王春香以为这只是警察的一个问题,后来事情就清楚了。王美兰很快就要回家了,但她怎么也没想到,王美兰会被拘留。后来他才知道,王美兰因为犯了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警方带走了。

此后,2020年5月17日至8月11日,王美兰被暂押岳阳市第二看守所。后因案件侦查需要,2020年8月11日,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民警要求王美兰到岳阳市第二看守所办理变更羁押手续。直到2022年1月27日,王美兰被取保候审,随后回到德州市陵城区宋佳镇王集村的家中。

王春香认为,王美兰出售的鹦鹉是驯养的,不是野生动物。家里养的鹦鹉数量一直在增加,而不是减少。“我认为她在保护动物。怎么会违法呢?”

家养还是野生动物?德州鹦鹉案引争议

王美兰的行为是否违法?在北京华天律师事务所肖志娥律师看来,法律适用仍有争议。

肖志娥告诉记者,自深圳鹦鹉案以来,他一直沿着类似案件的防线承接动物案件。王美兰案的法律适用争议与其他案件类似,即涉案人工饲养的鹦鹉是否属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保护的“野生动物资源”?再者,当事人买卖人工饲养的鹦鹉是否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2020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犯罪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第九条规定:“实施本意见规定的行为,在认定是否构成犯罪、确定刑罚时,应当考虑涉案动物是否人工饲养,该物种的濒危程度,野外生存状况,人工饲养情况,是否列入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人工饲养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以及行为手段、对野生动物资源的破坏程度、食用涉案野生动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等。 ,从而全面评估社会危害性,确保罪刑相适应。相关定罪量刑标准明显不当的,可以根据案件的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予以适当处理。”

《指导意见》实质上是对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动物案件解释》)第一条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定义进行了修改,不再将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与野生动物种群保护一刀切,而是要求实质把握野生动物资源的破坏程度,确保罪刑相适应。

2021年4月2日,针对河南省林业局就该省人工饲养鹦鹉提出的问题,林业和草原局下发了《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妥善解决人工饲养鹦鹉有关问题的函》(以下简称《函》),明确指出:“提高服务意识,主动上门审核,简化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养殖户尽快发放管理证书。”对我国非自然分布的野生和人工饲养的榕树牡丹鹦鹉、紫腹吸蜜鹦鹉、绿颊锥尾鹦鹉和僧鹦鹉进行特殊标志管理试点

“在养殖户愿意的前提下,可以对上述人工饲养且来源合法的鹦鹉加载专用标识,有专用标识的鹦鹉可以根据标识进行销售和运输...作为宠物,应根据利用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对合法人工饲养并依法允许出售的鹦鹉,停止实施交易禁止措施。"

林业和草原局的批复进一步确认了人工饲养的和尚鹦鹉、费希尔牡丹鹦鹉等。可以养殖、出售、运输,且其人工繁殖技术成熟,人工种群数量庞大,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肖志娥说,据当事人家属介绍,在饲养涉案鹦鹉时,当事人可谓无微不至,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勤勤恳恳,无微不至。这种行为本质上是扩大鹦鹉数量,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多样性,将其认定为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显然是不合适的。

为讨说法,借钱10万打官司

2021年12月3日,经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王美兰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王春香告诉记者,他的妻子王美兰被湖南警方带走配合调查后,他以为说清楚了就可以回家了,没想到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王春香不认为王美兰的行为违法,于是借了十几万,请了律师上诉,想为王美兰讨个说法。

桦天律师事务所(出售鹦鹉获刑三年,“德州鹦鹉案”已被法院发回重审)

2022年1月27日,王美兰被取保候审。2022年2月17日,德州中院认为,一审法院违反法定程序,限制了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合法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撤销原判,发回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重审。该案件现在正由二审法院移交给原一审法院。

肖志娥表示,发回重审的直接原因是本案一审存在重大程序违法,如当事人认罪、从轻处罚时无律师在场,同案双方当事人(段某某、王美兰)的供述由同一律师签署,该律师在原一审阶段还担任段某某的辩护人。王美兰属于指定辩护,但她没有在规定的十几天前将起诉书送达给她的法律援助律师,也没有在开庭三天前送达开庭通知书。整个庭审是严重的形式主义,很多证据没有得到有效的质证,严重违反了程序。

另外,本案之所以发回重审,还有一个原因是本案在法律适用上存在重大争议,至少量刑严重不当,在一审中厘清这些问题可能会更好。肖志娥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司法机关已经开始主动纠错,改变机械适用2000年动物案件司法解释的错误方式,对类似的收购、出售人工饲养鹦鹉案件,如江西鹰潭鹦鹉案、江西南昌鹦鹉案、金华鹦鹉案等,作出不起诉、无罪释放或宣告缓刑的处理。德州陵城区法院重判当事人三年实刑,实属罕见。

肖志娥介绍,接下来,考虑向德州中院申请参考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对国内外鹦鹉物种人工养殖现状进行调查,以确定涉案鹦鹉是“珍贵”还是“濒危”。此外,还会向法庭展示本案的证据问题,希望法庭最终能够做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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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溺爱你

    溺爱你

    2022-03-11 19:26:22    回复

    省妇联评为优秀教育工作者。王春香说:“养鹦鹉,借钱打官司。她也想挣钱还债,补贴点家用,就答应去打工了。”目前,王春香也在努力还债。他告诉记者,他和妻子一直认为养鹦鹉不违法,属于人工家养。鹦鹉怎么会是濒危野生动物?“我们觉得

  • 逍遙浪子

    逍遙浪子

    2022-03-11 23:05:36    回复

    打官司借了十几万元外债,造成了很大的经济压力。2022年春节后,朋友介绍王美兰在一家幼儿园上班。王美兰曾开过幼儿园(后停止经营),曾被山东省妇联评为优秀教育工作者。王春香说:“

  • 春梦太浓郁

    春梦太浓郁

    2022-03-11 20:42:29    回复

    市陵城区宋佳镇王集村的家中。王春香认为,王美兰出售的鹦鹉是驯养的,不是野生动物。家里养的鹦鹉数量一直在增加,而不是减少。“我认为她在保护动物。怎么会违法呢?”家养还是野生动物?德州鹦鹉案引争议王美兰的行为是否违法?在北京华天律师事务所肖志娥律师看

  • 韦逸婷克

    韦逸婷克

    2022-03-11 13:04:30    回复

    这人不行啊

  • 庄朋芳璧

    庄朋芳璧

    2022-03-11 13:04:30    回复

    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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