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4 | 评论:1
2018年7月23日8时32分,林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行驶至甘井子区各镇堡镇后格村桥头时,被大连市甘井子区交警大队执勤交警查获。血液中酒精含量经酒精测定器检测为193mg/100ml,随后执勤交警将其带至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抽取血样做进一步血液酒精检测。经鉴定部门鉴定,林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3.71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甘井子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
2019年4月10日,因林某突发脑梗卧床不起,甘井子区检察院依法对其取保候审。2019年6月3日,检察院以林某犯危险驾驶罪向甘井子区法院提起公诉。甘井子法院受理后,由刑事审判庭法官金华承办。
金华接手此案后,法官得知林患有脑梗后遗症,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无法出庭受审。林是外地人,现在租住在甘井子区各镇堡镇羊泉子村的一个窝棚里,生活十分艰难。得知林某认罪悔罪,对自己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后悔不已,审判长金华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积极协调法律援助律师和后期对林某进行社区矫正。
通过协调,得到了司法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理解和支持。2019年9月26日上午,审判长金华会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法律援助辩护律师、社区矫正负责人,在林病床前公开开庭审理。林很感动。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表示认可,愿意接受处罚,自愿认罪。法律援助律师也提出了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经过商议,法庭当场宣判。判处林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宣判后,林表示不上诉,多次表示认罪、悔罪。他必须接受处罚,积极配合社区矫正,争取以后做一个守法公民。
辽宁宋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表示,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在犯罪嫌疑人床前开庭值得提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如果起诉书中有明确的犯罪事实,应当决定开庭审理。本案中,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导致案件长时间无法审理。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没有按照规定停止审理,而是来到犯罪嫌疑人床边坐庭,有利于案件尽快审结,也教育和影响了犯罪嫌疑人林某认罪悔罪,自愿接受法律的处罚,取得了良好的审判效果。
李三信息:赵柯
本文标签: 大连甘井子区有什么律师事务所好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讲武堂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