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6 | 评论:2
今天下午通过12368系统收到中院短信通知,[email protected],原告申请司法鉴定,“现通知你,依法确定某项目管理公司为本案的鉴定机构。”
这个案子之所以这么折腾,@眼扫认为原告代理律师难辞其咎。
本案是建筑合同纠纷。原告是承包商。本案中,他认为自己是实际施工方,[email protected]程款700多万元。
由于原告与总承包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且总承包方已将工程分包给分包方,@眼扫机构总承包方回复称,原告只能向分包方索要工程款,应驳回对总承包方的诉讼请求。
分包人与原告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但认可原告作为实际施工人的身份,只认定原告属于带机械的劳务分包,不属于工程分包。
法院总结的争议问题如下:1 .这种情况是工程分包还是劳务分包?2.报酬是多少?3.总承包商对分包商的付款义务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显然,分包商和原告对前两个争议有很大分歧。现在法院吸取教训,询问原告是否申请司法鉴定,原告同意。但被告分包商提出了采用哪种合同模式进行鉴定的问题:即按照工程分包模式还是劳务分包模式进行司法鉴定。
原告坚持工程分包,分包商坚持劳务分包。
三位法官短暂会面后,审判长说:“原告代理人,如果本案审理后合议庭认为你和分包人属于劳务分包,你还坚持按照工程分包模式进行司法鉴定吗?”
原告律师表示:本案是明显的工程转包,我们坚持按照工程转包进行司法鉴定。
审判长再次明确:“如果本案合议庭最终认定是劳务分包,但司法鉴定是按照工程分包进行的,那就不是你的佐证,你要承担败诉的风险,你还坚持按照工程分包进行司法鉴定?”
原告仍坚持通过转包工程进行司法鉴定。
@看着原告律师的表现,感觉原告的请愿有点阴险。毕竟审判长已经提醒我这么清楚了,他为什么听不进去?就算工程分包鉴定的结果比劳务分包鉴定多几千万,又有什么用呢?
在最终的司法鉴定报告中,原告的工程金额为731万余元;但分包商仍对司法鉴定提出异议,认为与原告属于劳务分包。但司法鉴定是按照工程分包进行的,结果分包商不认可。
果然,一审法院认为,原告与分包商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务分包关系,但因原告未能提供证据支持其诉讼请求,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上诉后,二审法院在庭审中再次询问原告:如果法院最终认定你与分包人构成事实上的劳务分包关系,你是否申请了劳务分包司法鉴定?
原告学乖了,知道自己再牛逼,再讲道理,在法官面前也不会有什么作为。就说:我们按照劳务分包模式申请司法鉴定。
所以二审法院认为一审事实不清发回重审,原告向法院提交了司法鉴定申请,于是发生了今天法院的短信通知。
这件事再次提醒我们的律师,在开庭过程中,一定要审时度势,不能固步自封。要根据庭审情况修改之前的观点和看法,然后下来和当事人沟通,不能否定事实。
本文标签: 二审法官和一审法官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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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海王哥哥
2022-03-11 15:30:56 回复
问题:即按照工程分包模式还是劳务分包模式进行司法鉴定。原告坚持工程分包,分包商坚持劳务分包。三位法官短暂会面后,审判长说:“原告代理人,如果本案审理后合议庭认为你和分包人属于劳务分包,你还坚持按照工程分包模式进行司法鉴定吗?”原告律师表示:本案是明显的工程转包,我们坚持按照工程转包进行
时光尽头的恋人
2022-03-11 17:05:11 回复
包关系,你是否申请了劳务分包司法鉴定?原告学乖了,知道自己再牛逼,再讲道理,在法官面前也不会有什么作为。就说:我们按照劳务分包模式申请司法鉴定。所以二审法院认为一审事实不清发回重审,原告向法院提交了司法鉴定申请,于是发生了今天法院的短
亲热
2022-03-11 23:38:02 回复
诉讼请求,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上诉后,二审法院在庭审中再次询问原告:如果法院最终认定你与分包人构成事实上的劳务分包关系,你是否申请了劳务分包司法鉴定?原告学乖了,知道自己再牛逼,再讲道理,在法官面前也不会有什么作为。就说:我们按照劳务分包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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