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3 | 评论:3
[案情简介]
张三合和李四是多年的闺蜜。2019年6月,他们租房做女装生意。后来因业务分歧产生纠纷,被诉至人民法院。
[办案心得]
既然原告起诉要求解散合伙企业并退还入场费,那么作为被告代理律师的思考方向无非是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伙协议的约定以及原告起诉的依据中寻求解决方案。
经过详细的梳理和思考,我们认为最佳的诉讼方案无疑是:目前店铺经营正常,不同意终止合作关系。为了达到诉讼的目的,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准备证据:
1.合伙协议明确约定退伙原因,目前不存在退伙情形;
2.日常聊天交流、交易记录证明原被告目前属于正常的共同经营管理;
3.被告经营的另一个个体户与原被告之间不存在混淆或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情况;
4.补充原告提交的撬门拿走钥匙、账本、私自拿走合伙衣物的事实证据,以证明合伙企业目前无法结账。
[案例结果]
最终,法院认定原告退伙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被告不存在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行为,故驳回其诉请。
[摘要]
朋友之间合伙做生意,更需要拟定完整的协议来规范彼此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标签: 合伙开店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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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山间游
2022-03-11 21:48:06 回复
[案情简介] 张三合和李四是多年的闺蜜。2019年6月,他们租房做女装生意。后来因业务分歧产生纠纷,被诉至人民法院。[办案心得] 既然原告起诉要求解散合伙企业并退还入场费,那么作为被告代理律师
撩妹奶狗
2022-03-11 12:46:42 回复
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准备证据:1.合伙协议明确约定退伙原因,目前不存在退伙情形;2.日常聊天交流、交易记录证明原被告目前属于正常的共同经营管理;3.被告经营的另一个个体户与原被告之间不存在混淆或损害合
米奇憨憨
2022-03-11 14:53:03 回复
因,目前不存在退伙情形;2.日常聊天交流、交易记录证明原被告目前属于正常的共同经营管理;3.被告经营的另一个个体户与原被告之间不存在混淆或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情况;4.补充原告提交的撬门拿走钥匙、账本、私自拿走合伙衣物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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